公告信息: |
采购项目名称 | 东化工路棚改回迁安置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服务项目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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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哈尔滨城基有限公司 |
行政区域 | 黑龙江省 | 公告时间 | 2021年01月27日 13:44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1年01月20日 | 更正日期 | 2021年01月27日 |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林先生 |
项目联系电话 | 0451-51160376 |
采购单位 | 哈尔滨城基有限公司 |
采购单位地址 | 哈尔滨市道里区建国街309号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林先生0451-51160376 |
代理机构名称 | 宜国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地址 | 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399号汇智广场中楼401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王莹莹0451-55671212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21-GFFW-01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东化工路棚改回迁安置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01月2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各供应商: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防控的一系列规定和指示,避免或减少因人员非必要聚集和流动,防止疫情扩散和蔓延,切实保障自身和他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东化工路棚改回迁安置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服务项目(项目编号:2021-GFFW-013)取消磋商文件中供应商到开标现场及递交资料等所有相关内容,现对本项目磋商文件修改如下:
响应文件递交方式更改为: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以代理机构邮箱收到邮件的时间为准),将加密的响应文件电子版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如响应文件未加密,其响应无效。响应文件邮件请标注“某某公司响应文件”以便评标委员会查找。供应商发送邮件前认真核实相关信息,如发现有同一供应商重复发送邮件的,将以规定时间内最后一次收到的邮件为准;响应文件加密密码、供应商授权委托人的联系电话请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15分钟内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密码邮件请标注“某某公司响应文件解密密码”,以便评标委员会解密文件。如响应文件加密密码无法打开,评标委员会将启动澄清程序。所有的澄清程序将通过发送邮件的方式进行。电子版响应文件的要求:
1、响应文件所有内容须统一形成一份不可编辑的PDF文件,否则响应无效;
2、响应文件格式中,凡标明须盖章或签字处,均须按相应要求盖章或签字,否则响应无效;
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及递交相关佐证材料原件。评标时,以电子版响应文件为准,相关佐证材料也以电子响应文件中载明的相关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为准,供应商弄虚作假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上报行政监督部门严肃处理。确认函(详见附件1)须在2021年1月29日16时00分前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供应商未按要求发送确认函的,按放弃投标处理;
磋商文件相关内容与本修改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本修改文件内容为准。
代理机构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确认函
采购人:哈尔滨城基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宜国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月27日
附件1
确认函
采购人:哈尔滨城基有限公司
采代理机构:宜国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我单位自愿参与东化工路棚改回迁安置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服务项目(项目编号:2021-GFFW-013),经认真研读本项目磋商文件、磋商文件修改文件、以及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文件后,我单位对本项目磋商文件、磋商文件修改文件、以及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文件均无异议,对本项目的开评标所有程序也均无异议。我单位将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如有弄虚作假、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采购人可以不予退还我方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并自愿接受行政监督部门的处罚。
特此承诺!
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
委托代理人姓名(签字):
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
2021年 月 日
更正日期:2021年01月2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哈尔滨城基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建国街309号
联系方式:林先生0451-511603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宜国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399号汇智广场中楼401
联系方式:王莹莹0451-556712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先生
电 话: 0451-511603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