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安县鳌溪路东延伸段新建道路建设工程(上传的附件特别说明)中的第1条:原1、特别说明:投标保证金不支持银行汇票和银行保函。现变更为:1、特别说明:投标保证金不支持银行汇票和银行保函(这里的银行保函是指纸质保函),接受电子保函。请各潜在投标人须知。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确保公共资源交易参与各方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对于乐安县鳌溪路东延伸段新建道路建设工程作如下补充通知:一、目前仍处于疫情防控期,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开标评标中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赣建招(2020)2号文)文件规定:(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开标评标现场:一是最近14天接触过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二是来自重疫区隔离期未满的;三是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疑似症状的;四是体(额)温超过37.3℃的。(2)各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分别对参与开标人员健康情况开展排查,做好排查登记,不得漏排、瞒报。对未按规定履行排查责任,造成疫情传播或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3)参加开评标活动的招标人代表、招标代理从业人员、投标人代表、评标专家等有关人员应当携带居民身份证及《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招标人代表、招标代理从业人员、投标人代表还需加盖所在单位公章,评标专家在开标现场填写),《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由交易中心保存备查。《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格式请查看上传的(答疑澄清文件)中附件1。(4)自开评标次日起14天内,开评标活动参加人员确诊为新冠肺炎、出现疑似症状被医学观察或被采取其他强制隔离措施的,应立即通知招标人、招投标监督机构。(5)现正处于疫情防控时期,若省、市相关部门有新规定,则按新规定执行。二、江西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于2021年1月20日发布《江西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令 第23号》(以下简称第23号令),请所有来(返)赣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的各投标单位人员严格按照第23号令要求做好隔离防范措施,并于开标时出示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乐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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