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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昆明市轨道交通1号线西北延工程
线缆(第二批)、照明灯具物资采购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KMDT1XB-2021-003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昆明市轨道交通1号线西北延工程招标人为中铁物贸集团有限公司轨道集成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线缆(第二批)、照明灯具物资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昆明市轨道交通1号线西北延工程起自北二环路,经建设路、西昌路、金碧路后止于环城南路站。本工程起于云南警官学院教场北路站,沿教场北路、规划路向南延伸,穿越北教场、理工大学后,沿建设路南延至一二一大街,穿昆明师范专科学校后沿西昌路、金碧路走行至巡津街,下穿盘龙江后南拐,穿铁路局小区后下穿首期工程2号线,沿北京路南行接入环城南路站,与首期工程 1 号线贯通衔接。共设教场北路站、理工大学站、师范大学站、西昌路站、弥勒寺站、金碧广场站、得胜桥站7座车站,均为地下站。全线最大站间距约1170m(理工大学站~师范大学站),最小站间距约629m(金碧广场站~得胜桥站),平均站间距约1084m,其中理工大学站与4号线换乘,西昌路站与3号线换乘,弥勒寺站与5号线通道换乘。
项目名称:昆明市轨道交通1号线西北延工程。
建设地点:昆明市。
计划工期:2016年12月16日—2023年5月30日(招标人有权根据工程的实际进度情况调整供货计划)。
本工程7个站分两期实施,请投标人充分考虑风险。
一期实施得胜桥站、金碧广场站、弥勒寺站、西昌路站,计划工期:2016年12月16日—2022年5月30日。
二期实施师范大学站、理工大学站、教场北路站、锅盖山停车场及出入线,计划工期:2020年8月30日—2023年5月30日。
2.2 招标内容:本次招标数量为预估数量,具体使用规格和数量根据施工进度可能会有适当调整,结算以实际验收的规格、数量为准。本次招标主要包括昆明市轨道交通1号线西北延工程低压电缆、高压电缆、直流电缆、矿物电缆、照明灯具及伴随服务、专用工具、备品备件、安装督导、系统调试、大联调、空载试运行等。具体招标内容、包件划分、交货地点、交货期等详见附件一。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低压电缆1包(包件号:DYDL-1)、低压电缆2包(包件号:DYDL-2)
3.1.1 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具有招标物资设备制造、经营范围,具有法
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
(2)投标人必须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3)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体系认证证书;
(4)投标产品如属于国家颁布生产许可证范围内的,应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如属于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的,应提供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证书;
(5)投标产品须具有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检验报告;电线须具有 CCC 认证和质监部门核发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及国家防火建筑材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检验报告。
(6)投标人须在《中国中铁电线电缆供应商准入名录》内,见附件四;
(7)以上提及的认证、检测报告须在有效期内;
(8)投标产品近五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责任事故;
3.1.2 财务要求:
(1)具有良好的资金状况,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汇率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为准)。
(2)投标人近三年内(2017年-2019年)未出现连续亏损,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审计单位出具的审计意见,报告中单位和法人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若不一致,应提供工商部门出具的法人或单位名称变更公告或证明)。
3.1.3 业绩要求:
投标产品近五年须具有两条及以上不同建名的国内(不含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城市轨道交通(地铁、轻轨)的低压电缆供货业绩,每条业绩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提供相应的购售合同封面、合同总价页、签字盖章页、销售合同清单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3.1.4 信誉要求:
(1)近三年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
(2)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
(3)近三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
(4)不接受“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投标人投标;
(5)不接受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铁物贸集团有限公司制期内的投标人投标;
(6)不接受因不保供、质量、服务问题等不履约行为与招标人或中铁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有纠纷待解决的投标人投标;
(7)不接受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公示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投标人投标;不接受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公示为“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投标人投标;
(8)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3年内没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自行填报行贿犯罪记录情况(格式自拟)。
3.1.5 其他要求: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招标中同时投标;
(2)本包件不接受联合体、代理商投标;
(3)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投标人对所有包件应一包一投;
(5)本项目所有电缆全数送检,如投标人中标,须将电缆到场后所有规格型号进行现场取样,送省级或以上第三方检测,其检测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书。
注:本包件提及的近三年为2017年12月至2020年12月,近五年为2015年12月至2020年12月,单独标注的除外。
3.2 高压电缆(包件号:GYDL)
3.2.1 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具有招标物资设备制造、经营范围,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
(2)投标人必须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3)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体系认证证书;
(4)投标产品如属于国家颁布生产许可证范围内的,应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
证》;如属于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的,应提供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证书;
(5)投标产品须具有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检验报告;
(6)投标人须在《中国中铁电线电缆供应商准入名录》内,见附件四;
(7)以上提及的认证、检测报告须在有效期内;
(8)投标产品近五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责任事故。
3.2.2 财务要求:
(1)具有良好的资金状况,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汇率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为准);
(2)投标人近三年内(2017年-2019年)未出现连续亏损,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审计单位出具的审计意见,报告中单位和法人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若不一致,应提供工商部门出具的法人或单位名称变更公告或证明)。
3.2.3 业绩要求:
投标产品近五年须具有两条及以上不同建名的国内(不含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城市轨道交通(地铁、轻轨)的35KV高压电缆供货业绩,每条业绩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人民币。提供相应的购售合同封面、合同总价页、签字盖章页、销售合同清单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3.2.4 信誉要求:
(1)近三年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
(2)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
(3)近三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
(4)不接受“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投标人投标;
(5)不接受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铁物贸集团有限公司制期内的投标人投标;
(6)不接受因不保供、质量、服务问题等不履约行为与招标人或中铁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有纠纷待解决的投标人投标;
(7)不接受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公示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投标人投标;不接受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公示为“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投标人投标;
(8)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3年内没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 在投标文件中自行填报行贿犯罪记录情况(格式自拟)。
3.2.5 其他要求: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招标中同时投标;
(2)本包件不接受联合体、代理商投标;
(3)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投标人对所有包件应一包一投;
(5)本项目所有电缆全数送检,如投标人中标,须将电缆到场后所有规格型号进行现场取样,送省级或以上第三方检测,其检测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书。
注:本包件提及的近三年为2017年12月至2020年12月,近五年为2015年12月至2020年12月,单独标注的除外。
3.3 直流电缆(包件号:ZLDL)
3.3.1 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具有招标物资设备制造、经营范围,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
(2)投标人必须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3)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体系认证证书;
(4)投标产品如属于国家颁布生产许可证范围内的,应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
证》;如属于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的,应提供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证书;
(5)投标产品须具有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检验报告;
(6)投标人须在《中国中铁电线电缆供应商准入名录》内,见附件四;
(7)以上提及的认证、检测报告须在有效期内;
(8)投标产品近五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责任事故。
3.3.2 财务要求:
(1)具有良好的资金状况,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汇率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为准)
(2)投标人近三年内(2017年-2019年)未出现连续亏损,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审计单位出具的审计意见,报告中单位和法人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若不一致,应提供工商部门出具的法人或单位名称变更公告或证明)。
3.3.3 业绩要求:
投标产品近五年须具有两条及以上不同建名的国内(不含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城市轨道交通(地铁、轻轨)直流电缆的供货业绩,每条业绩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提供相应的购售合同封面、合同总价页、签字盖章页、销售合同清单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3.3.4 信誉要求:
(1)近三年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
(2)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
(3)近三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
(4)不接受“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投标人投标;
(5)不接受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铁物贸集团有限公司制期内的投标人投标;
(6)不接受因不保供、质量、服务问题等不履约行为与招标人或中铁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有纠纷待解决的投标人投标;
(7)不接受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公示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投标人投标;不接受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公示为“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投标人投标;
(8)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3年内没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自行填报行贿犯罪记录情况(格式自拟)。
3.3.5 其他要求: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招标中同时投标;
(2)本包件不接受联合体、代理商投标;
(3)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投标人对所有包件应一包一投;
(5)本项目所有电缆全数送检,如投标人中标,须将电缆到场后所有规格型号进行现场取样,送省级或以上第三方检测,其检测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书。
注:本包件提及的近三年为2017年12月至2020年12月,近五年为2015年12月至2020年12月,单独标注的除外。
3.4 矿物电缆(包件号:KWDL)
3.4.1 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具有招标物资设备生产经营范围,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
(2)投标人必须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3)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体系认证证书;
(4)投标产品如属于国家颁布生产许可证范围内的,应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如属于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的,应提供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证书;
(5)投标产品须具有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检验报告;投标人须提供国家电线电缆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颁发的矿物绝缘电缆的检验报告,投标人还须提供国家防火建筑材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颁发的矿物绝缘电缆的型式检验报告;
(6)投标人须在《中国中铁电线电缆供应商准入名录》内,见附件四;
(7)以上提及的认证、检测报告须在有效期内;
(8)投标产品近五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责任事故。
3.4.2 财务要求:
(1)具有良好的资金状况,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汇率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为准);
(2)投标人近三年内(2017年-2019年)未出现连续亏损,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审计单位出具的审计意见,报告中单位和法人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若不一致,应提供工商部门出具的法人或单位名称变更公告或证明)。
3.4.3 业绩要求:
投标产品近五年须具有两条及以上不同建名的国内(不含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城市轨道交通(地铁、轻轨)矿物电缆的供货业绩。提供相应的购售合同封面、合同总价页、签字盖章页、销售合同清单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3.4.4 信誉要求:
(1)近三年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
(2)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
(3)近三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
(4)不接受“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投标人投标;
(5)不接受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铁物贸集团有限公司制期内的投标人投标;
(6)不接受因不保供、质量、服务问题等不履约行为与招标人或中铁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有纠纷待解决的投标人投标;
(7)不接受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公示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投标人投标;不接受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公示为“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投标人投标;
(8)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3年内没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 在投标文件中自行填报行贿犯罪记录情况(格式自拟)。
3.4.5 其他要求: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招标中同时投标;
(2)本包件不接受联合体、代理商投标;
(3)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投标人对所有包件应一包一投;
(5)本项目所有电缆全数送检,如投标人中标,须将电缆到场后所有规格型号进行现场取样,送省级或以上第三方检测,其检测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书。
注:本包件提及的近三年为2017年12月至2020年12月,近五年为2015年12月至2020年12月,单独标注的除外。
3.5 照明灯具(包件号:DJ)
3.5.1 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具有招标物资设备制造、经营范围,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
(2)投标人必须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3)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体系认证证书;
(4)投标产品如属于国家颁布生产许可证范围内的,应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如属于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的,应提供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证书;
(5)须提供所投标产品3个及以上规格的3C、消防认证证书;
(6)投标产品须具有第三方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有效的检验报告;
(7)以上提及的认证、检测报告须在有效期内;
(8)投标产品近五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责任事故;
3.5.2 财务要求:
(1)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汇率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为准);
(2)投标人近三年内(2017年-2019年)未出现连续亏损,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审计单位出具的审计意见,报告中单位和法人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若不一致,应提供工商部门出具的法人或单位名称变更公告或证明)。
3.5.3 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五年须具有两条及以上国内不同建名的机场或大型场馆或国铁或城市轨道交通(地铁、轻轨)的灯具供货业绩,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500万元。提供相应的购售合同封面、合同总价页、签字盖章页、销售合同清单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3.5.4 信誉要求:
(1)近三年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
(2)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
(3)近三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
(4)不接受“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投标人投标;
(5)不接受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铁物贸集团有限公司制期内的投标人投标;
(6)不接受因不保供、质量、服务问题等不履约行为与招标人或中铁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有纠纷待解决的投标人投标;
(7)不接受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公示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投标人投标;不接受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公示为“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投标人投标;
(8)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3年内没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 在投标文件中自行填报行贿犯罪记录情况(格式自拟)。
3.5.5 其他要求: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招标中同时投标;
(2)本包件不接受联合体、代理商投标;
(3)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投标人对所有包件应一包一投;
(5)如投标人中标后,须在首次供货阶段提供3C、消防认证证书,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书。
注:本包件提及的近三年为2017年12月至2020年12月,近五年为2015年12月至2020年12月,单独标注除外。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文件采用电子版发售,潜在投标人需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认证通过并开通平台服务后才能购买招标文件(客服热线400-601-0100)。潜在投标人须登录网站--“供方交易系统(二期)登录”---在“我的交易”中点击“最新商机(公告)”---在对应项目点击展开包件,选中包件点击 “响应”按钮---填写“联系人、联系方式”,点击“确定”即可响应成功,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三。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 年 1 月 25 日 21 时至 2021 年 1 月 30 日 21 时(北京时间,下同),必须按照所购买包件的招标文件售价(允许多包件合并汇款)足额汇入招标组织单位的账户:
单位名称:中铁物贸集团有限公司中铁鲁班招标中心
账 号:11050165510000000343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客站支行
行 号:105100009047
潜在投标人汇款时,应在汇款单上注明“(招标编号)(包件号)标书费”(例:KMDT1XB-2021-003 DYDL-1包件标书费),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本次招标为投标人开具的标书费发票一律为增值税普通发票。
4.3 潜在投标人的标书费汇款成功后,将投标申请表(附件二)可编辑版及盖章扫描件、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扫描件、投标联系人身份证(加盖公章)扫描件、标书费汇款凭证扫描件发送至招标组织单位联系人的电子邮箱(1963465201@qq.com),邮件主题为“招标编号 包件号 投标人名称”。
4.4潜在投标人的标书费汇款成功后,经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核实后,投标人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维护开票信息(仅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投标人应仔细核对开票信息)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三。
4.5 潜在投标人请于标书售卖时间内完成购买标书相关的所有工作,包括:包件响应、汇入标书费、发送投标申请邮件、维护开票信息(仅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4.6招标文件售价:见附件一,售后不退且仅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招标文件不再以纸质版出售。(特别提醒:请按实际金额汇款,如因多汇款或错误汇款导致的退款流程漫长,后果自负!)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本次招标采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线上开标的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本次招标物资设备一包一投,投标人按包件分别编制投标文件。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 年 2 月 23 日 10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提交报价和电子投标文件。
5.3投标人应递交的投标文件形式及数量要求如下:
5.3.1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须包含全部投标文件内容,采用盖章签字PDF格式文档;同时包含全部投标文件内容且可编辑的投标文件(文件格式为WORD文档)与投标物资报价表(文件格式为EXCEL文档)作为附件上传至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ORD版本电子投标文件与PDF版本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PDF版本电子投标文件为准;若投标人漏传WORD版本电子投标文件或EXCEL版本投标物资报价表,可以通过线下后补,并不以此作为废标条件。
5.3.2 纸质版投标文件: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5天内将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邮寄至 昆明市呈贡区置信银河A座1501室(联系人:柏工,联系方式:13529897000) 。邮寄的纸质投标文件内容应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一致,若存在投标报价不一致的情况,以PDF版本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为准。
5.4 提醒各投标人,宜提前一至二天提交报价和电子投标文件,避免因网络等原因造成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提交报价和电子投标文件,从而导致投标无效。提交报价和电子投标文件时如遇到问题可参见附件三,也可联系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客服热线4006010100)。
5.5 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保存的报价总价须与PDF版本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总价完全一致,否则将作无效标处理。
5.6未按时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或报价的,视为主动放弃投标。
6. 开标
6.1 开标时间:与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相同。
6.2 开标地点:昆明市西山区前福路229号凌云大厦1302室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中心昆明分中心,投标人登录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进入线上开标大厅。(投标人不用到现场投标,具体操作见附件三)
6.3 如遇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系统故障等原因,将在系统恢复后第一时间开标。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上同时发布。
8. 联系方式
8.1 招 标 人:中铁物贸集团有限公司轨道集成分公司
地 址:昆明市呈贡区置信银河A座1501室
联 系 人:柏工
电 话:13529897000
邮 箱:ztwmkmwgzx@163.com
8.2 招标组织单位:中铁物贸集团有限公司中铁鲁班招标中心
地 址:北京市门头沟区永定镇玉带东二街163号中铁西城大厦12层
联 系 人:肖琼芳、郭文雄
电 话:15887223564、13810763445
邮 箱:1963465201@qq.com
8.3 纪委监察
8.3.1 中铁物贸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集团派驻纪检一组
电 话:010-83770681
邮 箱:ztwmjjyz@163.com
8.3.2 中铁物贸集团有限公司轨道集成分公司
联 系 人:马工
电 话:18618337575
邮 箱:gdjcjw@163.com
2021 年 1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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