郯城县大、中、小型水闸确权划界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
一、采购人:郯城县水利局机关地址:郯城县郯西路222号(郯城县水利局机关) |
联系方式:17753923316(郯城县水利局机关) |
采购代理机构:临沂弘润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山东省临沂市郯城县(区)郯东路55-1号 |
联系方式:13345075527 |
二、采购项目名称:郯城县大、中、小型水闸确权划界工程 |
采购项目编号(采购计划编号):SDGP371322202102000010 |
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
标包 | 货物服务名称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 A | 测绘工程及数据库建设 | 1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有履行合同的能力;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破产状态,即供应商应处于正常的营业状态;4、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的中国法律、法规和规定,在以往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违纪和违约行为;5、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或五证合一的只需提供带有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6、须具有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和不动产测绘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7、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记录证明及“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无失信等记录查询证明截图;8、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诚信入库和CA认证;9、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款;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1、凡有水利部或工程所在地省级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在其信用平台上公布禁止进入水利市场或列入黑名单的,不得参与本工程投标。 | 57.160000 | B | 界桩、公告牌工程 | 1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有履行合同的能力;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破产状态,即供应商应处于正常的营业状态;4、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的中国法律、法规和规定,在以往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违纪和违约行为;5、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或五证合一的只需提供带有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6、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7、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记录证明及“信用中国”、 “中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无失信等记录查询证明截图;8、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诚信入库和CA认证;9、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款;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1、凡有水利部或工程所在地省级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在其信用平台上公布禁止进入水利市场或列入黑名单的,不得参与本工程投标。 | 106.63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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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获取磋商文件 |
1.时间:2021年1月26日8时30分至2021年2月1日17时0分(报名截止时间)(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linyi.gov.cn);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ccgp-shandong.gov.cn)。 |
3.方式:供应商须在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内登陆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系统中的“招标文件下载”页面下载磋商文件,同时登陆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录入本项目(包号)信息,并在上述规定的时间电话通知代理机构进行确认,(联系电话张工13345075527)。注:潜在供应商应自行关注交易平台,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未成功获取磋商文件及补充(答疑、澄清)文件责任自负。 |
4.售价:详见招标文件。 |
四、公告期限:2021年1月26日 至 2021年1月28日 |
五、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
1.时间:2021年2月5日14时0分至2021年2月5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
2.地点:郯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郯城县东城新区天元综合服务大楼西附楼三楼) |
六、磋商时间及地点 |
1.时间:2021年2月5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
2.地点:郯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郯城县东城新区天元综合服务大楼西附楼三楼) |
七、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
联系人:临沂弘润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方式:13345075527 |
八、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详见附件。 |
九、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