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2021-01-25,截止日期:2021-2-5,公告主要内容为:山西临汾中共永和县委政法委综治视联网综治中心建设项目磋商,所属区域:山西-临汾-永和县,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编号:永政采(2021)001号,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永和县综治视联网(综治中心)建设项目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永和县政府采购中心府西街三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2月5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永政采(2021)001号
项目名称:永和县综治视联网(综治中心)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66万元
采购需求:为维护县域和谐稳定,更好的促进县委、县政府全面了解当前全县的社会治安形势,及时分析研判组织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依法从重、从快处罚各类刑事犯罪治安问题,第一时间提高县委应急指挥,处理突发事件能力,做好县、乡视频会议、教育培训等现代化信息手段的广泛应用,根据上级要求,实现从县综治中心到7个乡镇、14个村委、公安局互联互通。
合同履行期限:5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与该项目匹配的相应资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年1月25日至2021年1月29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永和县政府采购中心(府西街3号)
方式:现场获取
3、获取磋商文件时应携带:
(1)营业执照副本;
(2)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经办人需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5)经办人身份证;
(6)供应商须提供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日期之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查询结果无不良记录网页结果截图(事业单位无须提供“信用中国”查询记录)。
(7)最近一次纳税凭据,社保凭据或能证明已缴纳社会保险的其他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8)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2019年度或2020上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其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9)可提供与省市综治视联网实现互联互通的承诺函。
(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及加盖报价人公章的复印件壹套且属于合法有效的)
(注:所有证件符合性最终由磋商小组审定)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2月5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永和县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县宾馆院内政务中心一楼)
五、开启
时间:2021年2月5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永和县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县宾馆院内政务中心一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政部财库[20071119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国为发(2007]51号);
(3)《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政部、环保总局财库2006190号);
(4)《关于政府部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采购已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的通知》(国家版权局、信息产业部、财政部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国权联200611号);
(5)《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质检总局、认监委财库[2010]48号);
(6)《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库[2011]181号);
(7)《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政部财库[2014]68号);
(8)《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财库[2017]141号)
(9)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务信息系统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的通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共永和县委政法委员会
地址:正大街27号
联系方式:1393468157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永和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府西街3号
联系方式:0357-75250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13934681575
永和县政府采购中心
2021年0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