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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泗阳县脑科医院建设EPC总承包项目招标通知
公告名称:
江苏泗阳县脑科医院建设EPC总承包项目招标通知
所属地区:
全国
发布时间:
2021-01-25
详细内容:
本公告受江苏民裕投资有限公司委托发布,2021-01-25,公告主要内容为:江苏宿迁泗阳县脑科医院建设EPC总承包项目,所属区域:江苏-宿迁-泗阳县,所属行业分类:医院,招标代理:江苏中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江苏民裕投资有限公司,招标编号:E3213010313104912,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0]泗阳县脑科医院建设EPC总承包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E3213010313104912项目名称泗阳县脑科医院建设EPC总承包项目
标段编号E3213010313104912001001标段名称泗阳县脑科医院建设EPC总承包项目
计划开工时间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2021年1月25日公告结束时间2021年1月29日
工程类型房屋建筑施工
公告信息

泗阳县脑科医院建设EPC总承包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3213010313104912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泗阳县脑科医院建设EPC总承包项目已由泗发改投[2020]31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民裕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国有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方式建设,并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泗阳县看守所东侧、343国道西侧;

2.1.2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约40亩,新建建筑总建筑面积约2.0万平方米(包括6层病房楼一幢,建筑面积约1.2万平方米、5层门诊楼一幢、2层后勤楼一幢,一层附属一幢、配电房、警务室、水泵房、连廊等)。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文件和招标文件要求;

2.1.3本项目招标控制价:7200万元(含 450万元暂列金额)高于此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投标;

2.1.4工期要求:360日历天(图纸设计、修改、审查时间包含在本工期要求内);

2.1.5质量要求: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施工图纸必须经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并通过图审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审查,并符合国家、江苏省、行业相关规范、标准及招标人要求。且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中相应设计阶段的编制深度。

(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2.1.6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

按工程进度付款

(1)±0.000完成后,付至合同价(不含暂估价、暂列金额)的5%;

(2)所有房屋建筑工程主体框架结构封顶完成后,付至合同价(不含暂估价、暂列金额)的15%;

(3)所有房屋建筑工程主体分部工程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不含暂估价、暂列金额)的30%;

(4)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完成且整体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60%;

(5)工程整体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付至合同价的80%;

(6)工程整体竣工验收合格满二年且审计结束后,按审定价付清余款。

2.2招标范围:

2.2.1本项目采用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方式建设。

2.2.2招标范围包括:

(1)建筑工程〔桩基、基础、土建工程〕;

(2)门诊综合楼、病房楼、后勤楼、附属用房、配电房及警务值班室等室内外装修及各科室功能性专业工程装修(不含门诊综合楼内装修);

(3)电气工程(建筑物内强、弱电及其布管布线、灯具照明、开关插座、防雷接地、桥架、高低压配电柜、变压器及相应的变(输)配电设备等);

(4)室内给排水,满足所有使用功能要求的生活给水系统(含净水系统)、雨污水系统、冷热水系统、太阳能及其管道敷设(含保温)、给排水管道敷设(含保温)、生活水箱(含保温及连接配件)及卫生洁具购置安装,及其他相关管网和设备;

(5)消防及消防水系统(含泵房(含设备)、消防水池(含设备)、消防喷淋、消防联动、消火栓、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电源监控系统、火灾漏电报警系统、防火门监控系统、及室内外相应管网和设备);

(6)医院污水处理系统(含污水处理站,及相关室内外相应管网和设备);

(7)新风及通风防排烟系统,及相关室内外相应管网和设备(住院楼、后勤楼);

(8)室内弱电系统(含通信、综合布线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安全防范监控系统、广播系统、能耗监测系统及上述全部内容所包含的室内相应管网和设备等);

(9)室内有线电视管网及其设备;

(10)室内供热系统(供热配套设备管线);

(11)亮化照明(楼宇外观照明);

(12)电梯购置安装:病房楼共5部,1部污物电梯、2部担架电梯、1部消防电梯、1部运餐梯;门诊楼2部担架电梯;

(13)室内天然气管网及其设备;

(14)绿色建筑专业工程(含污水回收、太阳能等);

(15)海绵城市建设要求的相关内容;

(16)满足相关部门要求。

2.2.3投标人中标后,须完成2.2.2中要求的全部内容的:设计、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工作,同时须配合招标人完成办理本项目报建、报批、图纸审批、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等工作和招标文件与本合同要求的其他资料。

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要求投标人在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和本项目建设要求”的基础上,完成招标范围内:

①建筑物的土建、装饰装修、安装施工图设计;

②工程其他所有项目施工图设计工作;

③工程量清单及其报价编制、施工图预算编制;

④必要的专项设计及二次深化设计(含专家评审费);

⑤竣工验收阶段的设计服务、招标人与投标人认为的必须的工作。

(2)凡涉及必要的专项设计及二次深化设计所产生的设计费及其施工费用由项目中标人承担,招标人视其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另行支付。

(3)设计修改:

A、中标后,在工程施工前,向招标人汇报“设计的施工图、设计效果图、工程全部内容的详细说明、设备方案等”内容以及投标时“标有价格的工程量清单”内容。并按照招标人要求,对“投标时施工图纸”中相关内容进行修改。

B、项目设计内容或审批手续中有“须经相关部门审批批准后方可施工的”,还须报相关部门审批批准,并根据相关部门审查意见,对“投标时施工图纸”中相关内容进行修改。比如图审办图审后要求的修改,供水设施、强电工程、三网及公安技防系统、绿化配置等管理部门审查后要求的修改。

C、本条上述A、B两款规定对“投标时施工图纸”的修改,视为投标人在投标期间的设计缺陷。此阶段修改如出现“工程量增加、工程项目增加”,在审计时对增加的“工程量与工程项目”将不予结算。如出现“工程量减少、工程项目减少”的,在审计时对减少的内容将予以扣除。

(4)协助业主办理工程前期的报建、报批工程、图纸审批工作;协助或负责办理行政管理部门的报审手续。

(5)按招标人及相关部门审批批准后的施工图纸进行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施工及管理工作,完成本工程施工(包括经审核通过后的全部施工图内容的施工)、材料设备采购、安装与调试,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包括相关专业部门的专业验收)、办理竣工备案手续、项目移交,且工程整体移交招标人。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

(6)负责工程完成后施工现场建筑垃圾的清理运输,以及施工现场原有建筑物的拆除清理,原有生活、生产垃圾的清理运输。

(7)负责工程现场临时用电、临时用水的设计和施工,及现场七通一平实施(如工程需要)。

(8)其它为完成本合同及实现工程的预期目的,所应完成的任何工作,包括合同中虽未提及但经合理推断将对工程的稳定、完整或安全、可靠及有效运行所必需的全部工作。

3、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4、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其中技术标部分采用远程评标。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5.2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和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具体如下:

5.2.1投标人具备下列资质类别之一即可: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施工资质;

(2)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施工资质;

(3)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施工资质。

5.2.2拟选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同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书)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投标人选派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的,其须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解锁手续,或其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其执业范围之内。

(3)投标人选派的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4)投标人选派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投标单位人员(如为联合体投标,该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的,也可为联合体成员单位的),且在投标时提供近六个月以来任意一个月本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社会养老保险证明以总承包项目经理所在单位当地社会养老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扫描件为准,或者以总承包项目经理所在单位注册地社会养老保险管理部门的官方网站查询或验证结果截图为准,提供此截图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可查询的社保部门的官方查询网址,及登陆查询信息(身份证号、注册编号、密码或验证码等可以登录、查询的全部信息)。凡因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全面、不准确,或其他任何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登陆系统查询或验证的,均视同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如因社保部门原因不能从官方网址查询的,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后方可进行官方电话查询,全国统一查询电话:12333(必须明确查询步骤、查询信息),但如因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全面、不准确,或其他任何原因,导致评委会无法查询或验证的,均视同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5.3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5.3.1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5.3.2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5.3.3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设计或施工的资质及能力;

5.3.4 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5.3.5 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5.3.6 其它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

5.4 投标人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具有施工资质的成员,还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5.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5.5.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5.5.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关联单位;

5.5.3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5.5.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5.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5.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5.5.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5.5.8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5.5.9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上述要求。

5.6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其他情形:

(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2)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

未满的;

(3)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投标的其他情形。

(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上述要求。

5.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8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80万元;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1月25日8时30分至2021年01 月29日17时30分,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sqzwfw.gov.cn/)的投标人业务系统,使用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235元,售后不退。咨询电话:0527-84396020,客服热线:400-850-3300。

6.2 CA加密锁办理:网上购买招标文件须申报成为网员并申领CA加密锁,详情请查阅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sqzwfw.gov.cn/)“通知公告”栏目中《关于电子招标投标办理CA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咨询电话:0527-84396015。

7、投标文件的提交

7.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1年 03月11日9时00分;

7.2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需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sqzwfw.gov.cn/)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

7.3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民裕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泗阳县北京西路

联系人:姜雨田

联系电话:18651195773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中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泗阳县新世界花园二期西门北侧

联系人:王静

联系电话:0527-85181699 15050981027








2021年01 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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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公告[0]

泗阳县脑科医院建设EPC总承包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3213010313104912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泗阳县脑科医院建设EPC总承包项目已由泗发改投[2020]31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民裕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国有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方式建设,并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泗阳县看守所东侧、343国道西侧;

2.1.2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约40亩,新建建筑总建筑面积约2.0万平方米(包括6层病房楼一幢,建筑面积约1.2万平方米、5层门诊楼一幢、2层后勤楼一幢,一层附属一幢、配电房、警务室、水泵房、连廊等)。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文件和招标文件要求;

2.1.3本项目招标控制价:7200万元(含 450万元暂列金额)高于此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投标;

2.1.4工期要求:360日历天(图纸设计、修改、审查时间包含在本工期要求内);

2.1.5质量要求: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施工图纸必须经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并通过图审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审查,并符合国家、江苏省、行业相关规范、标准及招标人要求。且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中相应设计阶段的编制深度。

(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2.1.6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

按工程进度付款

(1)±0.000完成后,付至合同价(不含暂估价、暂列金额)的5%;

(2)所有房屋建筑工程主体框架结构封顶完成后,付至合同价(不含暂估价、暂列金额)的15%;

(3)所有房屋建筑工程主体分部工程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不含暂估价、暂列金额)的30%;

(4)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完成且整体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60%;

(5)工程整体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付至合同价的80%;

(6)工程整体竣工验收合格满二年且审计结束后,按审定价付清余款。

2.2招标范围:

2.2.1本项目采用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方式建设。

2.2.2招标范围包括:

(1)建筑工程〔桩基、基础、土建工程〕;

(2)门诊综合楼、病房楼、后勤楼、附属用房、配电房及警务值班室等室内外装修及各科室功能性专业工程装修(不含门诊综合楼内装修);

(3)电气工程(建筑物内强、弱电及其布管布线、灯具照明、开关插座、防雷接地、桥架、高低压配电柜、变压器及相应的变(输)配电设备等);

(4)室内给排水,满足所有使用功能要求的生活给水系统(含净水系统)、雨污水系统、冷热水系统、太阳能及其管道敷设(含保温)、给排水管道敷设(含保温)、生活水箱(含保温及连接配件)及卫生洁具购置安装,及其他相关管网和设备;

(5)消防及消防水系统(含泵房(含设备)、消防水池(含设备)、消防喷淋、消防联动、消火栓、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电源监控系统、火灾漏电报警系统、防火门监控系统、及室内外相应管网和设备);

(6)医院污水处理系统(含污水处理站,及相关室内外相应管网和设备);

(7)新风及通风防排烟系统,及相关室内外相应管网和设备(住院楼、后勤楼);

(8)室内弱电系统(含通信、综合布线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安全防范监控系统、广播系统、能耗监测系统及上述全部内容所包含的室内相应管网和设备等);

(9)室内有线电视管网及其设备;

(10)室内供热系统(供热配套设备管线);

(11)亮化照明(楼宇外观照明);

(12)电梯购置安装:病房楼共5部,1部污物电梯、2部担架电梯、1部消防电梯、1部运餐梯;门诊楼2部担架电梯;

(13)室内天然气管网及其设备;

(14)绿色建筑专业工程(含污水回收、太阳能等);

(15)海绵城市建设要求的相关内容;

(16)满足相关部门要求。

2.2.3投标人中标后,须完成2.2.2中要求的全部内容的:设计、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工作,同时须配合招标人完成办理本项目报建、报批、图纸审批、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等工作和招标文件与本合同要求的其他资料。

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要求投标人在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和本项目建设要求”的基础上,完成招标范围内:

①建筑物的土建、装饰装修、安装施工图设计;

②工程其他所有项目施工图设计工作;

③工程量清单及其报价编制、施工图预算编制;

④必要的专项设计及二次深化设计(含专家评审费);

⑤竣工验收阶段的设计服务、招标人与投标人认为的必须的工作。

(2)凡涉及必要的专项设计及二次深化设计所产生的设计费及其施工费用由项目中标人承担,招标人视其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另行支付。

(3)设计修改:

A、中标后,在工程施工前,向招标人汇报“设计的施工图、设计效果图、工程全部内容的详细说明、设备方案等”内容以及投标时“标有价格的工程量清单”内容。并按照招标人要求,对“投标时施工图纸”中相关内容进行修改。

B、项目设计内容或审批手续中有“须经相关部门审批批准后方可施工的”,还须报相关部门审批批准,并根据相关部门审查意见,对“投标时施工图纸”中相关内容进行修改。比如图审办图审后要求的修改,供水设施、强电工程、三网及公安技防系统、绿化配置等管理部门审查后要求的修改。

C、本条上述A、B两款规定对“投标时施工图纸”的修改,视为投标人在投标期间的设计缺陷。此阶段修改如出现“工程量增加、工程项目增加”,在审计时对增加的“工程量与工程项目”将不予结算。如出现“工程量减少、工程项目减少”的,在审计时对减少的内容将予以扣除。

(4)协助业主办理工程前期的报建、报批工程、图纸审批工作;协助或负责办理行政管理部门的报审手续。

(5)按招标人及相关部门审批批准后的施工图纸进行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施工及管理工作,完成本工程施工(包括经审核通过后的全部施工图内容的施工)、材料设备采购、安装与调试,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包括相关专业部门的专业验收)、办理竣工备案手续、项目移交,且工程整体移交招标人。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

(6)负责工程完成后施工现场建筑垃圾的清理运输,以及施工现场原有建筑物的拆除清理,原有生活、生产垃圾的清理运输。

(7)负责工程现场临时用电、临时用水的设计和施工,及现场七通一平实施(如工程需要)。

(8)其它为完成本合同及实现工程的预期目的,所应完成的任何工作,包括合同中虽未提及但经合理推断将对工程的稳定、完整或安全、可靠及有效运行所必需的全部工作。

3、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4、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其中技术标部分采用远程评标。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5.2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和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具体如下:

5.2.1投标人具备下列资质类别之一即可: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施工资质;

(2)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施工资质;

(3)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施工资质。

5.2.2拟选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同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书)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投标人选派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的,其须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解锁手续,或其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其执业范围之内。

(3)投标人选派的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4)投标人选派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投标单位人员(如为联合体投标,该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的,也可为联合体成员单位的),且在投标时提供近六个月以来任意一个月本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社会养老保险证明以总承包项目经理所在单位当地社会养老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扫描件为准,或者以总承包项目经理所在单位注册地社会养老保险管理部门的官方网站查询或验证结果截图为准,提供此截图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可查询的社保部门的官方查询网址,及登陆查询信息(身份证号、注册编号、密码或验证码等可以登录、查询的全部信息)。凡因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全面、不准确,或其他任何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登陆系统查询或验证的,均视同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如因社保部门原因不能从官方网址查询的,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后方可进行官方电话查询,全国统一查询电话:12333(必须明确查询步骤、查询信息),但如因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全面、不准确,或其他任何原因,导致评委会无法查询或验证的,均视同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5.3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5.3.1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5.3.2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5.3.3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设计或施工的资质及能力;

5.3.4 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5.3.5 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5.3.6 其它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

5.4 投标人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具有施工资质的成员,还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5.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5.5.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5.5.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关联单位;

5.5.3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5.5.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5.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5.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5.5.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5.5.8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5.5.9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上述要求。

5.6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其他情形:

(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2)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

未满的;

(3)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投标的其他情形。

(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上述要求。

5.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8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80万元;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1月25日8时30分至2021年01 月29日17时30分,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sqzwfw.gov.cn/)的投标人业务系统,使用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235元,售后不退。咨询电话:0527-84396020,客服热线:400-850-3300。

6.2 CA加密锁办理:网上购买招标文件须申报成为网员并申领CA加密锁,详情请查阅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sqzwfw.gov.cn/)“通知公告”栏目中《关于电子招标投标办理CA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咨询电话:0527-84396015。

7、投标文件的提交

7.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1年 03月11日9时00分;

7.2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需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sqzwfw.gov.cn/)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

7.3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民裕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泗阳县北京西路

联系人:姜雨田

联系电话:18651195773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中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泗阳县新世界花园二期西门北侧

联系人:王静

联系电话:0527-85181699 15050981027








2021年01 月22日




报名信息请申请人于



分,至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分,至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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