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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汾河生态廊道建设项目招标通知
公告名称:
河南省汾河生态廊道建设项目招标通知
所属地区: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1-01-25
详细内容:
【项目名称:汾河生态廊道建设项目 2021/01/25】









征求意见公示

采购公告

变更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标结果公告

合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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汾河生态廊道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汾河生态廊道建设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漯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1年02月05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召采磋商采购-2021-12

2、采购项目名称:汾河生态廊道建设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最高限价):40万元。

5、采购内容:漯河市召陵区汾河生态廊道治理建设项目位于召陵区,总长度38.3km,其中城区段水系线路为网状,沿道路绿化带布置,涉及道路范围为中山路(淞江路-黄河路)西侧、黄河路(中山路-东山北路)、庐山路(黄河路-渭河路)西侧、渭河路(庐山路-玉山路)北侧、玉山路(淞江路-渭河路)东侧、延河路(庐山路-京港澳高速)北侧、淞江路(玉山路-东山路)南侧、淞江路(东山路—阿里山路段)南侧(此段为暗管工程,施工后恢复原状)、淞江路北侧(阿里山路-雪霁花海)、总长度16.9km。乡村段从汾河干流阳山路到砖桥,岸线绿化及水生态修复工程长21.4km。项目主要建设内容:生态景观、水生态修复、水工建筑物、桥涵、钢坝等。

6、服务范围: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等服务。

7、服务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行业标准、规范要求,满足本次采购需求。

8、服务期限:2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项目执行支持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强制优化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供应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水利行业设计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水利专业高级职称执业资格。

3.3、供应商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 “”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查询范围(供应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其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1月26日00时00分至2021年02月02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漯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方式: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在“漯河市公共资源网”完成企业注册和CA数字证书认证办理后,持CA登录“漯河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下载磋商文件等,方可参加投标。凡未按本公告规定下载磋商文件的,投标无效。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2月05日08时30分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漯河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将已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并确定已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保存上传成功。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

同时,投标人应当将未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和已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备份以光盘或U盘的形式,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和盖章后,递交至开标现场。

地点:漯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2月05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漯河市嵩山路东支与嫩江路交叉口西北角工商联大厦九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将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时请携带资料到现场,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响应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2、“企业注册和CA数字证书认证办理”请参考漯河市公共资源网下载中心的相关说明。

3、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上同时发布,其他网站转载只供参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4、代理费用的收取:

收取方式:由中标单位支付,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公司支付中标服务费。

收取标准:参照发改价格[2011]534 号文和国家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文件的规定(服务招标)及漯采购【2018】16 号文规定。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漯河市召陵区水利局

地 址:漯河市召陵区滦河路19号

联系电话:0395-35519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河南天百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漯河市源汇区湘江西路D4号

联系电话:1393951398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常女士

电话:13939513980



采购公告相关附件:磋商公告附件.pdf采购公告相关附件:zb.pdf









暂无信息











暂无信息











暂无信息

















包件编号 包件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
代理机构 采购人
合同编号
合同名称
合同金额 0 合同期限
合同签署日期
合同内容














包件编号 包件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
合同编号 供应商
合同结算金额 合同完成日期
实际履约期限 质量达标情况
安全达标情况 环保达标情况
履约变更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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