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5133222021000004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泸定县泸定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武装部民兵训练基地维修改造项目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1年01月05日 |
二、更正信息 |
更正事项 | 采购公告 |
更正内容 | |
原竞争性谈判文件部分地方有误,现予以更正,更正内容:
1、第二章,谈判须知中,供应商须知附表中11,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中,原表述为: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
注: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现更正为: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3%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第三章,供应商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中,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中7.原表述为:
(1)申请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申请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现更正为:
(1)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须具有注册在供应商本单位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安全员还须持有有效的建设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第五章,采购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项目概况中的2,建设地址原表述为:泸定县冷碛镇黑沟村、得妥镇发旺村。
现更正为:泸定县 |
更正日期 | 2021年01月21日 |
三、其它补充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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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采购人信息 |
名称: | 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泸定县泸定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地址: | 泸定县红军路302号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冯女士;联系电话:(0836)3121799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名称: | 泸定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
地址: | 行政审批局新城政务中心一楼招标室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0836-3125602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董德琴 |
电话: | 18990486812 |
五、附件 |
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