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阳县南溪镇吉仙村组级公路通达通畅工程施工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云阳县南溪镇吉仙村组级公路通达通畅工程已由云阳县交通局和云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云交发[2020]33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云阳县南溪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市级补助资金67.27%及业主自筹资金32.73%,招标人为云阳县南溪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云阳县南溪镇吉仙村。
2.2 建设规模:清理路基塌方、扩宽路基挖方、C15现浇混凝土边沟、M7.5浆砌块石挡土墙、5cm厚碎石调平层、8cm厚填隙碎石基层、20cm厚C25水泥砼路面、拉杆、传力杆、C20片石混凝土路肩、单孔钢筋混凝土圆管涵、示警墩、单柱式交通标志、卵石减速带等工程。
2.3第一标段:云阳县南溪镇吉仙村组级公路通达通畅工程(5组、16组),路线全长3.45公里(其中5组长1.551公里,16组长1.899公里),路面平均宽度5.024米;最高限价为:元。第二标段:云阳县南溪镇吉仙村组级公路通达通畅工程(1组、2组、4组、9组、10组、12组)路线全长4.09公里(其中1组长0.291公里,2组长1.84公里,4组长0.649公里,9组长0.29公里,10组长0.36公里,12组长0.66公里),路面平均宽度4.732米最高限价为2964563.37。
2.4 招标范围:详见《云阳县南溪镇吉仙村组级公路通达通畅工程(5组、16组)》《云阳县南溪镇吉仙村组级公路通达通畅工程(1组、2组、4组、9组、10组、12组)》施工图的全部内容。
2.5 工期要求:两个标段均为120 日历天,缺陷责任期均为24 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两。
2.7 其他:本工程不允许分包。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2021年1 月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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