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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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华和园小区EPC工程监理(项目名称)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锦华和园小区EPC工程(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五莲锦华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五莲锦华置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锦华和园小区EPC工程监理。
2.2项目规模:项目位于县城人民路以西,青岛路以南,用地面积50345.9平方米,建筑面积工118642平方米,容积率1.59,建筑密度17.4%,绿地率35%。
2.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4建设地点:五莲县人民路以西,青岛路以南。
2.5招标范围:本项目图纸范围内(不含室外景观配套)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任务。
2.6投资额:55000万元。
2.7计划工期:90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类别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师资格,且有三年以上工程监理工作经验,项目监理机构应具备开展监理工作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为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21年01月25日至2021年01月29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到中经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日照市高新区富阳路43号3楼)领取招标文件。
4.1.1 方式:现场购买。授权代表在领取招标文件时,须向代理机构出具以下资格资质证明材料原件及其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代理机构留存)进行审核(审核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不能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代理机构将不予办理购买手续: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供)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其社保证明原件(社保证明系指:社会保险管理机构出具的授权代表在投标人单位的近半年内投保证明或提供社保部门网上查询的证明资料,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提供)
(2)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原件、资质证书原件;
(3)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其社保证明原件。
4.2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3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2月20日14时30分,地点为日照市高新区富阳路43号3楼会议室。
5.2 开标时间:2021年02月20日14时30分,开标地点:日照市高新区富阳路43号3楼会议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投标文件和光盘,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元博{本网站(原{本网站)、山东{本网站(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五莲锦华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经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日照市五莲县城向阳路与人民路交汇处地 址:日照市高新区富阳路43号3楼
邮 编:276800 邮 编:276800
联 系 人:孙经理 联 系 人:李经理
电 话:0633-8799607电 话:0633-6117108
传 真:传 真: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zjzxrzzb@163.com
网 址:网 址: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 号:账 号:
2021年0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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