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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AXL200081-01Z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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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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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太保家园 南京国际颐养社区项目已由仙林大学城管理委员会以太保家园南京国际颐养社区(宁仙大委备[2020]1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太保养老(南京)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非政府性资金:50000.00万元,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非政府性资金:50000.00万元构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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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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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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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建设地点:南京市仙林大学城栖霞区仙林街道大浦塘北侧,南至汇仙路、北至灵山北路、东西至规划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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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工程规模: 总用地面积15763.8㎡,容积率1.1,总建筑面积约28151.1㎡,地上计容建筑面积为17340.1㎡,地下室面积约10811㎡;绿化率不小于35%,人防、停车位等经济指标以最终报政府部门审批通过的方案为准。西侧代征绿地用地面积30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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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合同估算价: 2000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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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4总工期要求: 375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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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开工日期:2021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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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开工日期:2021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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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竣工日期:2022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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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内容和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方案深化、初步设计及扩初(含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含主体及各专业专项等全部设计内容、施工图预算)、工程施工(含设备、材料采购、工程总承包其他费)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全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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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工程总承包类型:一般国有资金项目已核准或备案方案设计已完成设计-采购-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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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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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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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企业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 (A)设计资质要求: 设计资质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及以上,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 (B)施工资质要求: 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三级及以上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资格条件之一: 具有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之一: 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二级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自2017年10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施工合同建筑面积在15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业绩,且担任该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交工证明、完工证明不作为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以上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如提供的数据出现不一致,建筑面积、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为准 (B)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要求:/ (C)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要求:/ (D)工程施工业绩要求:自2017年10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15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且担任该工程的施工项目经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交工证明、完工证明不作为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以上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如提供的数据出现不一致,建筑面积、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为准; (E)工程设计业绩要求:自2017年10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15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且担任该工程的设计负责人。须提供设计合同;提供的证明材料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如提供的数据出现不一致,时间、建筑面积以合同为准,若合同中无法体现项目负责人,以合同备案表或中标通知书为准; 业绩认定标准:上述资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企业业绩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可为同一业绩。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必须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2要求; 6、施工资质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等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7、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8、项目管理机构: (1)设计负责人:申请人拟委派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2)施工项目经理:申请人拟委派的施工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提供证书,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对于由投标人自行完成的设计或者施工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对于投标人依法分包的施工或设计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施工或设计协调管理人员。 9、总承包单位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 该项目采用: 国有资金,前期咨询单位可以参加投标 10、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3的要求。 | |
3.2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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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工程资格审查可选条件为: 1、企业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自2017年10月1日(含)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施工合同建筑面积在15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交工证明、完工证明不作为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以上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如提供的数据出现不一致,建筑面积、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为准; (B)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要求:/ (C)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要求:/ (D)工程施工业绩要求: 自2017年10月1日(含)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15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交工证明、完工证明不作为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以上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如提供的数据出现不一致,建筑面积、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为准; (E)工程设计业绩要求:自2017年10月1日(含)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15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须提供设计合同;提供的证明材料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如提供的数据出现不一致,时间、建筑面积以合同为准,若合同中无法体现项目负责人,以合同备案表或中标通知书为准; 业绩认定标准:上述资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2、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不接受 3、投标人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缴纳养老保险的时间要求:2020年7月至2020年12月。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1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 6 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 号),资格审查时,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质动态核查审查情况进行查询,若发现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4.2依据《关于开展南京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的通知》(宁建建监字【2020】388号)文件:评标过程中,需登录南京市建委官网“通知公告”栏“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不合格企业名单”进行查询,资质核查结果为不达标的,仍在整改期的,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4.3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关于联合体的要求(提供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各成员加盖公章自行以扫描件形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5)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6)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 4.4投标人应无下列行为:(符合,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加盖公章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a.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b.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4.5补充说明:疫情期间执行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对投标社保缴费证明中出现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金额为0或者非到账状态等情况,应视为有效。 4.6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此项(2)为系统固定模板,现修改为:(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 |
3.3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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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评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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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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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分值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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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总承包报价:65分 设计文件:25分 商务标:2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8分 |
4.2评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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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设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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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设计说明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解读充分,理解深刻,分析准确,构思新颖。
优(2);良(1.8);中(1.6);差(1.4);无(0) 设计说明2:项目设计的各项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设计说明3:项目设计是否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总平面设计1:总平面设计构思及指导思想。优(1);良(0.9);中(0.8);差(0.7);无(0) 总平面设计2:总平面设计结合自然环境和地域文脉,综合考虑地形、地质、日照、通风、防火、卫生、交通及环境保护等要求进行总体布局,使其满足使用功能、城市规划要求。优(2);良(1.8);中(1.6);差(1.4);无(0) 总平面设计3:总平面设计技术安全、经济合理性、节能、节地、节水、节材等。优(1);良(0.9);中(0.8);差(0.7);无(0) 建筑设计1:建筑设计各项内容完整合理并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
优(2);良(1.8);中(1.6);差(1.4);无(0) 建筑设计2:建筑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建筑设计3:各项经济技术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结构设计1:结构设计各项内容完整合理并符合计任务书要求。
优(1);良(0.9);中(0.8);差(0.7);无(0) 结构设计2:结构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结构设计3:结构布置图和计算书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设备设计1:各专业设计内容完整合理并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优(2);良(1.8);中(1.6);差(1.4);无(0) 设备设计2:各专业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设备设计3:各专业设计的经济技术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应用:对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的情况进行评分。
优(2);良(1.8);中(1.6);差(1.4);无(0) 绿色建筑与建筑产业化设计1:采用科学合理的绿色建筑(建筑节能)措施。优(1);良(0.9);中(0.8);差(0.7);无(0) 绿色建筑与建筑产业化设计2: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建筑理念与措施。优(1);良(0.9);中(0.8);差(0.7);无(0) 经济分析:概算文件编制内容完整、合理;是否符合设计说明书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设计深度: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
优(1);良(0.9);中(0.8);差(0.7);无(0) | |
2.工程总承包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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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报价: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3%—7%(具体数值由招标人在3%;3.5%;4%;4.5%开标时随机抽取)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满分65分) | |
3.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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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体概述: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施工实施计划、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采购管理方案: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施工平面布置规划:对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施工的重点难点: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施工资源投入计划:对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对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情况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 |
4.商务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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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管理机构:(1)设计负责人:投标申请人拟委派的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且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
(2)施工负责人:投标申请人拟委派的施工项目负责人为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得1分。
注:以上证书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不满足要求不得分。
关于评分办法的备注说明:
(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不超过100页,每超过1页扣0.1分,最多扣2分,扣完以止。
(2)方案设计文件、项目管理组织方案采用暗标。
(3)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4)本工程采用两阶段评标,开标、评标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先开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部分,对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进行评审。在设计文件评审得分60%以上(15分)及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中,只有设计文件得分汇总排在前5名的,才能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设计文件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5名的,全部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
第二阶段:开启所有投标文件的商务技术部分后,宣布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对商务技术标进行评审。设计文件得分带入第二阶段。
(5)推荐定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评分细则进行评审,最后根据各投标人的总分汇总(设计文件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得分、投标报价得分、项目管理机构得分汇总)进行排名,推荐5名(无排名)定标候选人。如定标候选人小于5名的,则全部入围定标候选人, 如定标候选人少于3名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满分2分) |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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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njggzy.nanjing.gov.cn/njweb)购买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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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招标文件下载费用100元,工具使用费最高100元,平台使用费最高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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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1/3/4 |
6.投标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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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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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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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发布公告的媒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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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本次招标公告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njggzy.nanjing.gov.cn/njweb)、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jsggzy.jszwfw.gov.cn/)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www.jszb.com.cn)等媒介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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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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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网上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8.3、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e 路阳光”交易平台,并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详见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 8.4、本工程采用“评定分离”法确定中标人,具体定标方法如下:
(1)体系认证(权重25%)
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成员中牵头单位为准)取得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证书、截止开标之日有效的,有其中三个得5分,有其中两个得4分,有其中一个得3分,没有不得分。 (提供有效的体系认证证书上传至定标文件,不满足要求不得分)。
(2)工程奖项(权重25%)
投标单位承担的建筑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获得过全国优秀工程设计奖项的得5分,省优秀工程设计奖项的得3分,市优秀工程设计奖项的得1分。(企业承担的设计获奖需提供获奖证书,否则视为未提供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扫描上传至定标文件中) 。
(3)根据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设计方案进行整体设计评价(25%)
根据对招标需求的理解并结合本项目现场实际情况,整体设计方案满足业主要求,总体布置方案、节点方案科学合理、有创新性和可行性,景观方案协调统一,以及在整体方案的把握性、完整性、科学性、合理性、安全性及可实施性等方面的能力和水平比较进行打分(优5分,良4分,中3分,差2分,无0分)。
(4)工程总承包项目团队答辩(25%)
工程总承包项目团队(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对定标评委会现场讨论拟定的问题进行答辩,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针对定标评委会现场讨论拟定的问题进行回答,答辩题目由定标委员会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现场提出,出题范围包括对项目实施需求的理解;项目实施中的重难点分析及过程控制。排序分分别为:5分,4分,3分,2分,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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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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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太保养老(南京)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建银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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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凤凰街
|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泰山路189号万得大厦B座16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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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210000
| 邮编:2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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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周申航
| 联系人:张晓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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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21-33968510
| 电话:025-837016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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