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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资审公告
2021-01-22
如皋市高新区2021年安置小区零星维修工程二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如皋市高新区2021年安置小区零星维修工程(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如皋市人民政府城南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如皋市高新区2021年安置小区零星维修工程二标段(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如皋市高新区
2.1.2建设规模:本投资额约 200 万元/标段/年
2.1.3合同估算价:200 万元/标段/年
2.1.4工期要求:暂定一年,当每标段结算金额合计满 200 万元时,则本合同提前终止。
2.1.5 其他: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本工程为如皋市高新区2021年安置小区零星维修工程二标段,主要范围包括:城南花苑西区,桃园新区,惠政B区,平明小区,龙游花苑,龙游河小区。本工程按照一、二标段依次开标,投标人可最多参与上述2个标段的投标,但只能中取 1 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工程委托代理人。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9.特别说明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请参加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人员,在进入如皋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时,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规范佩戴口罩,接受实名登记和体温检测,出具绿色健康码,自觉服从和配合现场工作人员安排。拒绝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参加该项目招投标活动。来自中高风险所在地的低风险地区的人员,须持有投标截止时间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如因未达到当地疫情防控要求,而被限制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由当事人自行承担相关风险和责任。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如皋市人民政府城南街道办事处 标代理机构:江苏建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