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名称
中共河池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留置场所食品及食品原材料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其他农副食品
采购单位
中国共产党河池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行政区域
市辖区
公告时间
2021年01月25日15:06
评审专家名单
韦玉匀(组长)、黄玉、覃薇霖、陶钟、廖光耀
总中标金额
¥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韦春四
项目联系电话
0778-2180929
采购单位
中国共产党河池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采购单位地址
河池市金城江区百旺路1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覃亚亚联系电话:0778-2306770
代理机构名称
广西兆旭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市辖区下任新城区“东方半岛”4号楼1-702号房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韦春四联系电话:0778-2180929
附件:
附件1
主要标的信息.pdf
附件2
2021.1.21.9.00招标文件-食品(定稿)1.pdf
一、项目编号:HCZC2020-G1-000431-GXZX(招标文件编号:HCZC2020-G1-000431-GXZX)
二、项目名称:中共河池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留置场所食品及食品原材料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广西惠富食品商贸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市辖区民族路07号第1层第1间门面
中标(成交)金额:0.0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货物名称
货物品牌
货物型号
货物数量
货物单价(元)
1
广西惠富食品商贸有限公司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采购人员)名单:
韦玉匀(组长)、黄玉、覃薇霖、陶钟、廖光耀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货物类”规定及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价费〔2011〕55号)“货物类”收费标准收取,方式为中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5.9000000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本项目为折扣招标,中标折扣为:97.00%
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中国共产党河池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或广西兆旭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国共产党河池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地址:河池市金城江区百旺路17号
联系方式:覃亚亚联系电话:0778-23067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西兆旭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市辖区下任新城区“东方半岛”4号楼1-702号房
联系方式:韦春四联系电话:0778-21809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韦春四
电话:0778-218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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