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阳县平安西路道路及雨污分流工程勘察设计,I1301000075028670001G01,
饶阳县平安西路道路及雨污分流工程勘察设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饶阳县平安西路道路及雨污分流工程勘察设计已由饶阳县行政审批局以饶阳县行政审批局关于饶阳县平安西路道路及雨污分流工程的可研报告批复 饶行审审批【2020】15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饶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河北饶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建设地点:饶阳县平安西路
2、工程概况:平安西路(大广高速-诗经大街)为雨污分流工程,道路全长2.701km,恢复非机动车道,新建雨水管道两趟。非机动车道宽11米,全部破除,恢复为沥青混凝土路面。非机动车道53000平方米。雨水钢筋混凝土管道共计6860米。顶管施工采用钢筋混凝土管,共计328米,检查井208座,雨水口150座,顶进井、接收井各6座。
3、服务周期:15日历天
4、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勘察设计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设计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拟派勘察、设计负责人均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及相关专业注册证书。
3.1.2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及国家企业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以评标现场的查询结果为准
3.1.3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0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01-22 09:00至2021-01-26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衡水市公共资源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02-19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衡水市公共资源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河北饶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招标代理机构: | 万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地址: | 衡水市饶阳县开发大厦 | 地址: | 汶川县威州镇桑坪路39号附96号 |
邮编: |
053900
| 邮编: | 610000 |
联系人: |
王腾达
| 联系人: | 鲍迪 |
电话: |
0318-7329610
| 电话: | 0318-2321812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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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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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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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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