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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文物局金山寺整治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州市文物局金山寺整治工程(监理)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财政拨款,招标人为福州仓前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远鸿招标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福州市仓山区;
2.2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742822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福州市文物局金山寺整治工程,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招标范围内的全过程监理,监理包括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的监理,具体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2.4资金财政拨款;
2.5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
2.5.1本项目施工监理服务收费暂以742822元为计费额,参照《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下浮20%作为参考依据,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暂定为:22552元。(注:工程竣工结算总价最终以有关部门审核为准,根据有关部门审定的工程竣工结算总价调整监理服务费。)
2.5.2 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可将/作为参考依据,勘察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设计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保修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
2.6 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40日历天( 农历初一,十五暂停施工不含在工期内)且不应超过施工工期。
2.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文物保护质量验收标准,并经文物部门及文物专家组验收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
3.1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丙级及以上文物保护监理资质。
3.3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文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监理工程师岗位(培训)证书。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须有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一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连续缴费累计三个月及以上扫描件所署单位为准。社保由上级单位统筹缴纳的,还应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统筹缴纳证明。
3.4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监理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下称“评价系统”)查询,网址:http://www.fjjs.gov.cn:98/zjxypjweb2/gcjl。
3.6 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中的/,等级为/级。
3.7 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中的/,等级为/级,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与拟派总监一致。
3.8 其他资格要求:/;
3.9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1 月21日至2021年01 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省远鸿招标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长乐北路147号紫阳国际10楼1003室)以不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不支持邮寄)。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2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公告中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02 月01 日下午15时30分00秒,提交地点为福建省远鸿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室(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长乐北路147号紫阳国际10楼1003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派出的委托人当持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及购买招标文件的缴款凭证原件(每一张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原件只能递交一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j.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仓前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闽江大道126号,
电子邮箱:/
电话:83533192 ,传真:/
联系人:黄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远鸿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长乐北路147号紫阳国际10楼1003室,邮编:350000
电子邮箱:/
电话:0591-86306699,传真:/
联系人:林文强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人民政府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
电话:(0591) 6350 0651
投标保证金账户:
帐户名称:福建省远鸿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王庄支行账 号:8111301010800445265
(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榕远鸿招[2021]002号)投标保证金”,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名称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