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5134202021000018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州本级凉山州中级人民法院等诉讼服务中心和大厅设备及案侦专业软件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1年01月14日 |
二、更正信息 |
更正事项 | 采购公告 |
更正内容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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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包一第8项“司法公开液晶拼接显示屏”第1节“55寸液晶拼接屏”
1. 删除第2点“图像显示水平分辨力≥1000TVL(提供公安部或公安部认证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2. 删除第3点“输入接口支持:BNC、VGA、DVI、HDMI;输出接口支持:BNC;液晶拼接单元具备3组冗余风扇。”
3. 删除第4点“符合GB9254-2008—30MHz~1000MHz 辐射骚扰场强限值要求(提供封面具有CNAS和ilac标示的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符合GB/T17799.1要求,具备抗静电干扰、电脉冲、浪涌、断电等(提供公安部或公安部认证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二)包一第8项“司法公开液晶拼接显示屏”第2节“视频拼控主机”
1. 删除第4点“单块输出板卡可支持不低于6个屏幕拼接,整机可支持60路HDMI视频输出接口,支持多块输出板卡进行拼接。”
2. 删除第5点“支持模拟/SDI/HDCVI信号无压缩直接输出上墙”
3. 删除第6点“采用H.264或MPEG4视频压缩标准,支持双码流技术,可变码流,支持复合流和视频流编码,且音频和视频同步”
4. 删除第7点“视频上墙延时小于92ms”
5. 删除第9点“支持高清视频信号的矩阵切换和输出”
6. 删除第12点“具备底图功能,支持BMP、JPEG图片格式,支持底图更换、轮巡,最大支持分辨率19200X10800的底图。”
(三)评分办法
将第4条第一款“投标人具备《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最高得2分,提供一份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修改为:“投标人提供《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 |
更正日期 | 2021年01月21日 |
三、其它补充事宜: |
更正包一:凉山州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和大厅设备技术指标需更正。(包二)不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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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采购人信息 |
名称: |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州本级凉山州中级人民法院 |
地址: | (包一)凉山州中级人民法院 西昌市三岔口南路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石老师;联系电话:18981559107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名称: | 凉山州政府采购中心 |
地址: | 凉山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凉山州西昌市马水河街5号)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黄老师;联系电话:0834-2183966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黄老师 |
电话: | 0834-2183966 |
五、附件 |
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