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湄洲镇后巷村道路污水管道段恢复路面工程招标公告
杭广厦莆招【2019】第062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湄洲镇后巷村道路污水管道段恢复路面工程 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秀屿区湄洲镇后巷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招标人为秀屿区湄洲镇后巷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杭州广厦建筑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湄洲岛 ;
2)工程建设规模:约67万元 ;
3)招标范围和内容:按施工图纸,不列入招标范围的详见预算编制说明 ;
4)工期要求:总工期:3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5)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1) 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根据湄管政综【2018】11号文及湄管建【2018】98号文要求必须为湄洲岛国家旅游度假区注册登记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符合规定条件且未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方可参与投标;
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不分主、增项差别)。
3)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非莆田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投标人如在莆田市区域内已中标和在建工程项目累计达到3个(含3个)的,不能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项目是否完成以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为准。若因特殊原因未能验收,投标人可在开标前按项目管理权限报行政主管部门认定);
6)非福建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的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5]13号文件的规定完成入闽信息登记工作;
7)投标人不得属于被纳入福建省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质量安全黑名单”和“文明施工黑名单”,且在“黑名单”管理有效期内的企业。
8)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
9)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10)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项目)
11)投标人的企业信息和拟派项目管理人员信息应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可查询到且查询到的信息完整;
12)投标人应缴的税收须全部缴纳完成。开标时需提供2020年12月份为止的国地税清税证明或清税承诺函。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 招标人自2021年1月19日起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发布招标公告。
2)投标人通过报名获取招标文件的,请于 2021年1月20日至2021年2月1日,每天上午 8时 00 分至 12时00分,下午2 时 30分至 5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将报名材料扫描件(营业执照副本附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内容至少包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电话、联系邮箱等)、法人亲自参与报名的无需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发送到422561271@qq.com获取招标文件;报名材料仅作为获取招标文件的依据,不作为开标资格评审依据。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随机抽取法。
6.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壹万叁仟元整(¥13000元),以现金形式在开标前当场递交。未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拒绝接受(或退回)其投标文件。未在开标前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招标人拒绝接收(已接收的将予以退回)其投标文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2月2日10时00分,提交地点为:湄洲岛行政服务中心开标室。
2)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绝接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人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发布招标公告。
9.公告其他说明:/ 。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秀屿区湄洲镇后巷村民委员会
电 话:18159122666
联系人:唐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杭州广厦建筑咨询有限公司
电 话:18059940659
联系人:张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