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闽侯县医院试剂耗材货物类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FJZHCG2021-10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福建省闽侯县医院试剂耗材货物类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01月1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1、原招标文件5.2特定条件:
包:1投标人若为生产商须依法具有有效期内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投标人若为经销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更正为:5.2特定条件:
包:1投标人若为生产商须依法具有有效期内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若为经销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药品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1年1月20日
更正日期:2021年01月2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福建省闽侯县医院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
联系方式:马先生/0591-229821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省正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东水路55号旧办公大楼6#三层
联系方式:李工/0591-875269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91-87526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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