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采购项目名称 | 狮山横塘区域城市维护服务绿化养护 |
品目 | 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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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苏州高新区(虎丘区)狮山街道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队 |
行政区域 | 苏州市 | 公告时间 | 2021年01月21日 08:15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1年01月20日 | 更正日期 | 2021年01月20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苏州新一造价师价格事务所有限公司 |
项目联系电话 | 025-83668533 |
采购单位 | 苏州高新区(虎丘区)狮山街道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队 |
采购单位地址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99999 |
代理机构名称 | 苏州新一造价师价格事务所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地址 | 见采购文件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SZXY2021-N-G-00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狮山横塘区域城市维护服务绿化养护
首次公告日期:2020年12月3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招标文件
更正内容:
附件中“1、垃圾清运卡车、水车、固定巡视四轮机动车、登高车要求,水车槽罐不可拆卸,必须是原装,不允许使用私自改装的水车,水车的核定载质量必须在5吨以上。投标人必须按照技术保养承诺要求配备垃圾清运卡车、水车、固定巡视四轮机动车或固定巡视四轮皮卡车、登高车,均要求自有或租赁中标后购买,且为本项目专用车辆,不得用于其他项目。”
修改为“1、垃圾清运卡车、水车、固定巡视四轮机动车、登高车要求,水车槽罐不可拆卸,必须是原装,不允许使用私自改装的水车,水车的核定载质量必须在5吨及以上。投标人必须按照技术保养承诺要求配备垃圾清运卡车、水车、固定巡视四轮机动车或固定巡视四轮皮卡车、登高车,要求自有或租赁或中标后购买或租赁,且为本项目专用车辆,不得用于其他项目。“”
(四)开标时间延期为:
截止时间:2021年2月4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2月4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更正日期: 2021年1月2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公示期1个工作日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苏州高新区(虎丘区)狮山街道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队
地 址:苏州高新区(虎丘区)狮山街道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队
联系人:刘晓军联系电话:0512-68251580
2.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称:苏州新一造价师价格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新区狮山路76号华福大厦311室。
联系人:徐燕、张萍、华山、吴天晴、吕永中
电 话:0512-68256963-102018915429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