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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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市直6家医疗机构CT设备遴选项目公告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疫情防控采购便利化有关文件精神,我委将通过绿色通道,采取应急采购的方式,为市直6家医疗机构遴选CT设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遴选项目简介
1.1项目名称:市直6家医疗机构遴选CT设备
1.2遴选单位:太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1.3遴选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4遴选项目内容:
本项目分为4包,生产企业所报的包内内容必须完全响应遴选文件。
第一包:移动车载CT4台,单价750万元以下,CT探测器<64排;
第二包:进口车载CT1台,单价1400万元以下,CT探测器<64排;
第三包:方舱CT1台,单价1400万元以下,CT探测器≥64排;
第四包:方舱CT1台。单价600万元以下,CT探测器<64排。
2.遴选相关要求
2.1参加此次遴选仅限于CT设备生产企业。
2.2递交遴选文件中设备参数(包括车辆、方舱等设施的配置清单)要真实全面,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将被取消遴选资格。
2.3参加遴选设备的生产企业除提供7份密封的遴选文件(供货时间、报价单独密封)外,须现场通过多媒体形式,介绍产品性能、服务保障、供货时间、价格等,时间不超过10分钟。专家现场打分、实名签字。
2.4交货时间:从签订合同之日起,国产设备到货期限≤20工作日,进口设备到货期限≤40工作日。
2.5交货地点:各采购单位
2.6质量标准:符合相关标准及遴选要求。
3.生产企业资格要求
3.1生产企业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财务要求:2019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3)信誉要求:
①生产企业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②生产企业近三年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或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但已过限制期的。
(4)其他要求:
①须提供生产许可证;
②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或注册登记表。
3.2生产企业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②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3本次遴选不接受联合体。
4.报名和遴选文件递交
4.1有意参加遴选的生产企业,请于2021年01月20日至2021年01月22日,每日8:30至11:30、14:0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到太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418房间报名并递交遴选文件。
4.2遴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01月22日17:00。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潜在生产企业提交的遴选文件,均不予受理。
4.3遴选时间为2021年01月23日9:00,地点为太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一楼会议室。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遴选公告在太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上发布。
6.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先生电话:0351-5625279
地址:太原市望景路5号
太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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