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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康平路环境综合整治工程设计招标通知
公告名称:
江苏康平路环境综合整治工程设计招标通知
所属地区:
全国
发布时间:
2021-01-21
详细内容:
本公告受南京市浦口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委托发布,2021-01-20,截止日期:2021-2-9,公告主要内容为:江苏南京康平路环境综合整治工程设计,所属区域:江苏-南京-浦口区,所属行业分类:工程设计,招标代理:江苏建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南京市浦口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编号:S3201010367157103001,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缺少]康平路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3201010367157103001项目名称康平路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标段编号BPK210011-01FG标段名称设计
计划开工时间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2021年1月20日公告结束时间2021年1月27日
工程类型市政工程施工
公告信息



编号: BPK210011-01FG
1.招标条件

南京市浦口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康平路环境综合整治工程设计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浦行审投字[2020]418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政府性资金:5410.79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5410.79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江苏建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或招标人)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名称:设计
2.2工程地点:浦口区江浦街道
2.3工程类型: 中型工程
2.4建设内容及规模: 康平路西起于迎江路,东至浦滨路,全长约720m,红线宽21m,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速度30km/h。其中雨水管d600-d1200,总长约710米;污水管d400,长度约670米;污水压力管DN800,长度约670米;中水管DN300-500,长度约670米。拟实施道路、排水及管线、路灯、景观、交通及配套附属设施等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2.5设计合同估算价:104.00万元(工程计费额按4040.82万元)
2.6设计及相关服务范围:

设计范围包括:康平路环境综合整治工程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编制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配合施工图审查以及全过程设计跟踪。全过程设计跟踪包括:各阶段招标配合和施工现场配合服务,施工期间派驻现场设计代表、提供设计交底、图纸答疑、解决施工中设计技术问题、设计修改、变更、相关专题报告、竣工验收等服务工作。同时应满足规划等有关部门的审查、审批要求。
其它阶段相关服务的范围包括:/
2.7设计服务期:3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无
3.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无
3.3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3.4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njggzy.nanjing.gov.cn/njweb)购买招标文件。
4.2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1/2/9
4.3招标文件下载费用100元,工具使用费最高100元,平台使用费最高100元
5.资格审查办法

5.1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招办(2014)8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5.2本工程按照苏建招办(2014)8号文件规定,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设计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6)具有与本工程相类似项目的设计业绩。具体要求为:/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评标方法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6.1投标报价10分:
6.1.1最高限价为104万元,超过本最高限价的按废标处理。
6.1.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Q1+B×Q2,Q2=1-Q1,Q1的取值范围为30%,35%,40%,45%,50%;Q1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招标人(招标代理)随机抽取确定。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5≤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7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6.1.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6.1.4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2分,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偏离不足1%的,用插入法计算。
6.2企业业绩5分:
企业自2016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或投资额3200万元及以上市政道路工程设计业绩的,有1个得5分,满分5分。(时间、金额均以合同为准。提供设计合同,提供的证明材料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一律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企业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可兼得)(满分5分)
6.3项目负责人业绩5分:
项目负责人自2016年1月1日(含)以来在投标单位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或投资额3200万元及以上市政道路工程设计业绩的,有1个得5分,满分5分。(时间、金额均以合同为准。提供设计合同,提供的证明材料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一律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企业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可兼得)(满分5分)
6.4设计方案50分:
6.4.1设计构思30分
(1)总体设计思路:总体设计思路清晰,设计方案合理可行,设计深度符合相关文件要求。(等级分:优:6;良:5.4;中:4.8;差:4.2;无:0)
(2)投标人对项目的理解:投标人充分理解本项目的使用功能和特点,根据招标项目的使用功能和特点进行设计。(等级分:优:6;良:5.4;中:4.8;差:4.2;无:0)
(3)道路工程设计方案:对道路平面、纵断面、横断面、路基路面等工程提出相应的设计方案,设计方案应全面并充分考虑规划和现状,合理可行。(等级分:优:6;良:5.4;中:4.8;差:4.2;无:0)
(4)排水及管线综合设计方案:依据规划,结合道路及沿线地块相关管线资料,对现状进行充分调查分析,从排水、管线综合工程角度,提出合理的排水及管线综合设计方案。(等级分:优:6;良:5.4;中:4.8;差:4.2;无:0)
(5)景观绿化及亮化工程设计:总体设计思路表述清晰、完整、严谨、合理,设计贴合项目需求。(等级分:优:6;良:5.4;中:4.8;差:4.2;无:0)
6.4.2项目解读20分
(1)项目认知:对本项目周边自然条件、沿线及现状基本情况、规划概况、空间环境等方面认识的程度。(等级分:优:4;良:3.6;中:3.2;差:2.8;无:0)
(2)质量管控:设计质量及设计周期控制内容全面、重点突出、措施可靠。(等级分:优:4;良:3.6;中:3.2;差:2.8;无:0)
(3)进度计划:承诺的工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总体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计划是否合理可行、保证措施是否可靠;对可能出现的进度偏差是否有监控及应对措施等。(等级分:优:4;良:3.6;中:3.2;差:2.8;无:0)
(4)后续服务计划:承诺后续服务满足招标人要求,后续期间的服务内容合理可行、保证措施可靠;对于后续期间可能出现的紧急情况有应对措施。(等级分:优:4;良:3.6;中:3.2;差:2.8;无:0)
(5)合理化建议:投标人提出了合理化建议,且提出的方案内容符合项目的实际情况,具有可行性、可操作性。(等级分:优:4;良:3.6;中:3.2;差:2.8;无:0)
6.5项目组成员28分:
(1)项目负责人1名:具备建设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4分,具备建设工程类工程师职称的得2分。(提供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4分)
(2)道路专业人员1名: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的得2分;若同时具备建设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加2分,具备建设工程类工程师职称的加1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4分)
(3)给排水专业人员1名: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的得2分;若同时具备建设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加2分,具备建设工程类工程师职称的加1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4分)
(4)园林绿化专业人员1名: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4分;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的得2分。(专业以职称证书为准;如职称证书不能反映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e 路阳光"信用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4分)
(5)结构专业人员1名: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的得2分;若同时具备建设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加2分,具备建设工程类工程师职称的加1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4分)
(6)电气专业人员1名: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的得2分;若同时具备建设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加2分,具备建设工程类工程师职称的加1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4分)
(7)造价专业人员1名:具备注册造价师的得2分;若同时具备建设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加2分,具备建设工程类工程师职称的加1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4分)
6.6其他因素2分:
2016年1月1日以来企业承担过的市政道路项目获得市级及以上设计奖项的,有一个得1分,最高得2分。(时间以获奖证书日期或奖项公示日期为准,如上述两项证明材料时间不一致,以获奖证书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
备注:
1、要求提供的相关证书、业绩、奖项等材料均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2、投标单位所提供的所有业绩材料、人员证书必须真实可靠,一经发现投标单位弄虚作假,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3、企业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可兼得。
4、项目组成员同一人不得多专业重复计分。
5、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上述评分细则进行评审、打分,技术部分(暗标)由评委各自独立打分,打分的平均值即为该投标人该项的得分(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值),最后根据各投标人的总分进行排名(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投标人总分为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之和,评委会根据总分高低排序,推荐一至三名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设计方案得分高的优先;如果设计方案得分也相等,由评标委员会现场随机抽取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21年1月20日14时38分到 2021年1月27日14时38分为止
8.其他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网上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e 路阳光”交易平台,并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详见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
8.3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上名称一致,如果不一致,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8.4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
(3)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且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丙级及以上且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
8.5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
8.6本工程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要求如下: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书;
(5)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且投标保证担保必须从联合体牵头人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8.7投标人必须将①所有项目组成员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原件;②社保机构出具近半年(2020年07月至2020年12月)投标人为所有项目组成员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若人员属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及劳动合同,若事业编制人员需要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的人事证明社保证明材料;疫情期间执行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对投标社保缴费证明中出现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金额为0或者非到账状态等情况,应视为有效。以上①②材料的电子扫描件编辑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否则将作为无效投标予以否决。
8.8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8.9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执行《建办市函[2020]334号》文以及《省住建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公告》([2020]第19号)。
8.10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京市浦口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江苏建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浦口区沿山大道222号

地址:南京市浦口区浦滨路中科创新广场5号楼21层

邮编:210000

邮编:210000

联系人:王工

联系人:孙丽君

电话:025-58538055

电话:13912951529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南京银行江东北路支行

账号:

账号:01740120420000305

招投标行政监管机构咨询服务电话 025-58151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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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公告[缺少]





编号: BPK210011-01FG
1.招标条件

南京市浦口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康平路环境综合整治工程设计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浦行审投字[2020]418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政府性资金:5410.79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5410.79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江苏建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或招标人)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名称:设计
2.2工程地点:浦口区江浦街道
2.3工程类型: 中型工程
2.4建设内容及规模: 康平路西起于迎江路,东至浦滨路,全长约720m,红线宽21m,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速度30km/h。其中雨水管d600-d1200,总长约710米;污水管d400,长度约670米;污水压力管DN800,长度约670米;中水管DN300-500,长度约670米。拟实施道路、排水及管线、路灯、景观、交通及配套附属设施等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2.5设计合同估算价:104.00万元(工程计费额按4040.82万元)
2.6设计及相关服务范围:

设计范围包括:康平路环境综合整治工程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编制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配合施工图审查以及全过程设计跟踪。全过程设计跟踪包括:各阶段招标配合和施工现场配合服务,施工期间派驻现场设计代表、提供设计交底、图纸答疑、解决施工中设计技术问题、设计修改、变更、相关专题报告、竣工验收等服务工作。同时应满足规划等有关部门的审查、审批要求。
其它阶段相关服务的范围包括:/
2.7设计服务期:3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无
3.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无
3.3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3.4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njggzy.nanjing.gov.cn/njweb)购买招标文件。
4.2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1/2/9
4.3招标文件下载费用100元,工具使用费最高100元,平台使用费最高100元
5.资格审查办法

5.1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招办(2014)8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5.2本工程按照苏建招办(2014)8号文件规定,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设计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6)具有与本工程相类似项目的设计业绩。具体要求为:/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评标方法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6.1投标报价10分:
6.1.1最高限价为104万元,超过本最高限价的按废标处理。
6.1.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Q1+B×Q2,Q2=1-Q1,Q1的取值范围为30%,35%,40%,45%,50%;Q1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招标人(招标代理)随机抽取确定。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5≤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7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6.1.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6.1.4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2分,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偏离不足1%的,用插入法计算。
6.2企业业绩5分:
企业自2016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或投资额3200万元及以上市政道路工程设计业绩的,有1个得5分,满分5分。(时间、金额均以合同为准。提供设计合同,提供的证明材料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一律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企业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可兼得)(满分5分)
6.3项目负责人业绩5分:
项目负责人自2016年1月1日(含)以来在投标单位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或投资额3200万元及以上市政道路工程设计业绩的,有1个得5分,满分5分。(时间、金额均以合同为准。提供设计合同,提供的证明材料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一律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企业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可兼得)(满分5分)
6.4设计方案50分:
6.4.1设计构思30分
(1)总体设计思路:总体设计思路清晰,设计方案合理可行,设计深度符合相关文件要求。(等级分:优:6;良:5.4;中:4.8;差:4.2;无:0)
(2)投标人对项目的理解:投标人充分理解本项目的使用功能和特点,根据招标项目的使用功能和特点进行设计。(等级分:优:6;良:5.4;中:4.8;差:4.2;无:0)
(3)道路工程设计方案:对道路平面、纵断面、横断面、路基路面等工程提出相应的设计方案,设计方案应全面并充分考虑规划和现状,合理可行。(等级分:优:6;良:5.4;中:4.8;差:4.2;无:0)
(4)排水及管线综合设计方案:依据规划,结合道路及沿线地块相关管线资料,对现状进行充分调查分析,从排水、管线综合工程角度,提出合理的排水及管线综合设计方案。(等级分:优:6;良:5.4;中:4.8;差:4.2;无:0)
(5)景观绿化及亮化工程设计:总体设计思路表述清晰、完整、严谨、合理,设计贴合项目需求。(等级分:优:6;良:5.4;中:4.8;差:4.2;无:0)
6.4.2项目解读20分
(1)项目认知:对本项目周边自然条件、沿线及现状基本情况、规划概况、空间环境等方面认识的程度。(等级分:优:4;良:3.6;中:3.2;差:2.8;无:0)
(2)质量管控:设计质量及设计周期控制内容全面、重点突出、措施可靠。(等级分:优:4;良:3.6;中:3.2;差:2.8;无:0)
(3)进度计划:承诺的工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总体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计划是否合理可行、保证措施是否可靠;对可能出现的进度偏差是否有监控及应对措施等。(等级分:优:4;良:3.6;中:3.2;差:2.8;无:0)
(4)后续服务计划:承诺后续服务满足招标人要求,后续期间的服务内容合理可行、保证措施可靠;对于后续期间可能出现的紧急情况有应对措施。(等级分:优:4;良:3.6;中:3.2;差:2.8;无:0)
(5)合理化建议:投标人提出了合理化建议,且提出的方案内容符合项目的实际情况,具有可行性、可操作性。(等级分:优:4;良:3.6;中:3.2;差:2.8;无:0)
6.5项目组成员28分:
(1)项目负责人1名:具备建设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4分,具备建设工程类工程师职称的得2分。(提供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4分)
(2)道路专业人员1名: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的得2分;若同时具备建设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加2分,具备建设工程类工程师职称的加1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4分)
(3)给排水专业人员1名: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的得2分;若同时具备建设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加2分,具备建设工程类工程师职称的加1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4分)
(4)园林绿化专业人员1名: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4分;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的得2分。(专业以职称证书为准;如职称证书不能反映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e 路阳光"信用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4分)
(5)结构专业人员1名: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的得2分;若同时具备建设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加2分,具备建设工程类工程师职称的加1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4分)
(6)电气专业人员1名: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的得2分;若同时具备建设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加2分,具备建设工程类工程师职称的加1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4分)
(7)造价专业人员1名:具备注册造价师的得2分;若同时具备建设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加2分,具备建设工程类工程师职称的加1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4分)
6.6其他因素2分:
2016年1月1日以来企业承担过的市政道路项目获得市级及以上设计奖项的,有一个得1分,最高得2分。(时间以获奖证书日期或奖项公示日期为准,如上述两项证明材料时间不一致,以获奖证书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
备注:
1、要求提供的相关证书、业绩、奖项等材料均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2、投标单位所提供的所有业绩材料、人员证书必须真实可靠,一经发现投标单位弄虚作假,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3、企业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可兼得。
4、项目组成员同一人不得多专业重复计分。
5、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上述评分细则进行评审、打分,技术部分(暗标)由评委各自独立打分,打分的平均值即为该投标人该项的得分(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值),最后根据各投标人的总分进行排名(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投标人总分为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之和,评委会根据总分高低排序,推荐一至三名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设计方案得分高的优先;如果设计方案得分也相等,由评标委员会现场随机抽取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21年1月20日14时38分到 2021年1月27日14时38分为止
8.其他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网上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e 路阳光”交易平台,并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详见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
8.3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上名称一致,如果不一致,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8.4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
(3)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且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丙级及以上且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
8.5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
8.6本工程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要求如下: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书;
(5)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且投标保证担保必须从联合体牵头人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8.7投标人必须将①所有项目组成员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原件;②社保机构出具近半年(2020年07月至2020年12月)投标人为所有项目组成员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若人员属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及劳动合同,若事业编制人员需要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的人事证明社保证明材料;疫情期间执行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对投标社保缴费证明中出现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金额为0或者非到账状态等情况,应视为有效。以上①②材料的电子扫描件编辑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否则将作为无效投标予以否决。
8.8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8.9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执行《建办市函[2020]334号》文以及《省住建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公告》([2020]第19号)。
8.10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京市浦口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江苏建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浦口区沿山大道222号

地址:南京市浦口区浦滨路中科创新广场5号楼21层

邮编:210000

邮编:210000

联系人:王工

联系人:孙丽君

电话:025-58538055

电话:13912951529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南京银行江东北路支行

账号:

账号:01740120420000305

招投标行政监管机构咨询服务电话 025-58151332
报名信息请申请人于



分,至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分,至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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