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集团海洋工程有限公司钻井事业部大港埕海项目码头服务采购项目
中国石油集团海洋工程有限公司钻井事业部大港埕海项目码头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POE-2021-ZJ-0018
本服务招标项目已由 中国石油集团海洋工程有限公司批准,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根据大港埕海项目生产安排,结合2021年度采购计划,钻井事业部拟进行大港埕海项目码头服务采购,服务地点为大港埕海项目作业海域附近码头,服务周期1年。
2.2招标范围:
2.2.1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2.2招标范围: 为大港埕海海域作业的钻井平台提供码头支持服务,码头需位于天津,以便于招标人的陆地运输及海上运输,服务内容包括码头停靠、物资装卸、倒运、淡水、岸电、堆场等码头相关服务。
2.2.3 服务地点:大港埕海项目作业海域附近码头。
2.2.4 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起一年。
2.3服务技术要求:
招标人在大港埕海海域进行钻完井作业期间,投标人提供码头服务,该码头将作为生产支持保障基地,服务内容及要求如下:
①服务内容包括:码头泊位、堆场、库房、房屋(办公及住宿)、淡水、岸电、解系缆、装卸船及物资倒运等码头相关服务。
(1)码头泊位:可提供码头泊位岸线长度不小于200米,水深不小于6米,供三用工作船停靠,期间进行生活物资补给、装卸生产物资、船舶维修保养等。
(2)堆场、库房:能够提供不小于1000平米堆场及500平米库房,可用于存放平台作业所需的生产物资。
(3)房屋(办公及住宿):为我公司驻码头现场工作人员提供办公和住宿场所,至少可提供办公室1间、住宿1间,并配有网络和必要的家具。
②码头至少具有2个万吨级泊位和2台门座式起重机。
③码头配置齐全的吊装、倒运作业所使用的机具、吊索具,并按规定进行检验,确保安全完好,机具包括:吊机、叉车等。
④负责保管码头堆场、库房存放的物资。
⑤人员要求:投标人配备满足工作需求,能胜任工作的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做到持证上岗,且人员要为自有人员。吊车司机需取得:特种设备操作证、从业资格证;叉车驾驶员需取得:叉车驾驶证;吊装班组人员需取得:起重指挥证。服务过程中,应对操作人员进行上岗培训及安全技术交底,操作人员经公司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现场工作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帽、工衣、工鞋等劳动保护用品。
2.4最高限价:
项目名称 | 预估工作量 | 最高投标限价(含税) |
码头停靠费 | 100米;360天 | 35元/米*天 |
场地租赁费 | 2000平米;360天 | 1.2元/平米*天 |
库房租赁费 | 700平米;360天 | 2.7元/平米*天 |
货物装卸、倒运费 | 60000吨 | 35元/吨 |
淡水 | 35000吨 | 20元/吨 |
电费 | 100000度 | 2.5元/度 |
解系缆费 | 1000次 | 200元/次 |
房屋租赁 (办公室、住宿) | 70平米;360天 | 2元/平米*天 |
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具备: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本次招标接受分支机构投标。分支机构要求:法人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参与投标,必须得到总公司的授权,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投标时执行分公司的资质、业绩、财务文件;
(3)资质条件:
①投标人要求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实体或其他社会经济组织,有独立的开户银行及账号、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
②投标人必须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得低于10000万元。
③投标人需提供《港口经营许可证》或在政府部门进行的船舶港口服务单位备案(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日起至少一年)。
(4) 财务要求:投标人财产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在最近三年(2018年至2020年)无与骗取合同有关以及其他经济方面的违法行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5)信誉要求: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无违法记录和重大法律纠纷。(投标人需提供国家企业公示系统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三张截图或由评委现场查询。查询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6)其他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以及投标人的供应商资格没有被中石油冻结、中止、终止等情况。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潜在投标人于2021年1月 20日至2021年1月 25 日 17时 00分前(北京时间)①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在线报名(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相关章节,有关交易平台操作的技术问题,请在工作时间咨询本公告第九条指定的电子招标运维单位);②按本公告第九条规定的账号电汇购买招标文件款,不接受现金业务。
4.2 招标文件每套(不分标段)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如不满足开标条件需第二次报名时,请投标人务必自行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报名,否则视为放弃投标,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3 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电汇购买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文件的发售方式。潜在投标人须在本公告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在线报名和银行汇款,报名截止日前将电汇底单,收款、开票信息承诺书(格式详见公告附件1)和确认后的投标人特别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电子邮箱(应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确认),否则视为报名不成功,电汇款到达指定账号的次日,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电子招标平台解锁,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此次招标为全流程电子招标平台操作,潜在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办理U-key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或拨打本公告第九条规定的电子招标运维单位咨询电话。
5.1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 2月 9 日 8时 30分(北京时间)。
5.2本次投标采取电子招标平台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
5.2.1提交时间和方式:潜在投标人应在不迟于投标截止时间,将电子投标文件提交至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考虑投标人众多,避免受到网速影响,请于投标截至时间前24小时完成电子招标平台电子版投标文件的递交);
5.2.2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平台拒收。
5.3 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向本公告第九条规定的账号提交6 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在代理费缴纳完成后退还,期间不产生利息。缴纳方式为 银行汇款且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汇款时请按标段分别汇款)
开标时间: 2021 年 2 月 9 日 8 时 30 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七、投标费用
中标人按照合同签订后的实际履行金额缴纳招标代理费,费率参考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石油集团海洋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大港油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大港油田招标中心)
地 址:天津滨海新区大港油田创业三路 邮编: 300280
联系人: 宋艳华 邮箱: lili128850@163.com
电 话: 022-25911020 手机: 13502168074
账户名称:天津大港油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天津油田支行
账 号:12001765001052508570
异议受理部门:大港油田招标中心 联系电话:022-25913109
意见与建议:大港油田招标中心 联系电话:022-25977051
电子招标运维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电子投标技术咨询电话:4008800114语音导航“电子招标”
天津大港油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 1 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