弋阳县弋江镇电排站工程监理
第二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弋阳县弋江镇电排站工程监理已由弋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弋发改字【2020】155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建设资金上级国债资金和地方财政资金,资金已基本落实(视实际到位资金调整项目的具体实施),招标人为弋阳县水利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二次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弋阳县弋江镇
2.2 规 模:监理招标费用为:440000元。详见附表一《招标项目情况表》;
2.3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1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2年1月20日;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排洪渠(弋阳东水)加固和葛溪河段堤防加固。排洪渠总长0.987km,其中天然渠道长0.871km,暗涵长0.116km,排洪渠道拓宽至6.5m。改建5座跨排洪渠便桥,桥宽5m,桥跨6.5m。葛溪河段起始于排洪渠(弋阳东水)出口,终止于下游胜利桥,堤防加高加固岸线长485m。(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2.5 标段划分:详见附表一《招标项目情况表》;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与评定合格等级或以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当出具其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不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委托其他人担任投标单位的授权委托人,并出具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议须提供本项目开标前(不含开标当月)连续六个月及以上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正常缴费的证明材料等,委托代理人还须提供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
(2)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证书;
(4)拟投入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同时具备水利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和水利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按《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质量检测员管理的通知》(办建管〔2017〕139号)规定,国务院取消部分职业资格许可认定事项前取得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在实施统一管理新制度出台之前继续有效,新制度出台后,执行新制度;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
(5)拟上岗监理人员中均应具有水利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资格证书或监理员上岗证书;要求监理部除总监理工程师外,需配置监理工程师 3 名,拟投入人员均需提供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证明;
(6)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取消、暂停江西省水利工程投标资格状态;
(7)其他要求
资格审查投标人需提供的证件(材料):营业执照原件,资质证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证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和职称证书原件,拟投入人员证书原件等,(1)至(5)条投标人均需提供相关原件。
3.2本次招标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企业资质、拟投入人员等均应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水利工程)(http://ggzy.jiangxi.gov.cn/jxzbw/)企业用户库中登记公示信息,否则无效。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根据上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饶府办字[2020]5 号文件规定:采用报价承诺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监理标投标者,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用户系统(http://ggzyjy.jxsggzy.cn/dzjy)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不清楚或有疑问需咨询的,请致电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998-0000。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2 月7日 9点 00分,地点为弋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弋阳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6.2 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纸质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监理标无须上传电子标书,具体详见监理招标文件)
6.3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地点签到,并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原件供现场查验(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表内容)。
7. 有关说明
7.1 有关本次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2本次招标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时将公示开标现场开启了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信息,公示信息内容包括投标人名称、资格审查入围名单、资格审查结果及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注册执业证号,监理企业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中标项目关键人员到位到岗承诺书》和《廉政协议书》。
7.3本次施工监理招标拟投入的监理工程师不得为国家公务员或本单位以外的企、事业单位人员,一经发现视为主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上报行政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
7.4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根据《江西省水利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重新进行招标,将不再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7.5投标企业提供的证书、人员、业绩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且严禁挂靠,恶性竞争及扰乱招投标市场等行为,如有一经查实,没收投标保证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上网公开其不良行为,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已中标企业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7.6本项目招标全过程由弋阳县水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进行监督(电话:0793-5270082)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将在江西省招标投标网、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弋阳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弋阳县水利局
地 址:弋阳县水利局方志敏大道北路21号水利局
联 系 人:黄先生
电 话:13970363281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俞先生
电 话:15170393988
地 址:江西省上饶市
招标监督机构:弋阳县水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电话:0793-5270082
附表一招标项目情况表
序号 | 标段名称 | 项目地点 | 招标控制价 | 要约价(元) |
1
| 弋阳县弋江镇电排站工程监理标
| 弋阳县弋江镇
| 440000元
| 440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