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成都机务段小批量零星物资网上询价采购公告(20210119-1月第11批电力配件类)采购公告
编号cdjwdxplwz20210119-01
一、条件(自行招标)
成都机务段现就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成都机务段小批量零星物资网上询价采购公告(20210119-1月第11批电力配件类)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采购条件。
二、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告附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投标人资质/业绩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依法纳税,具备产品生产或供应能力,能提供相应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自然人; (2)必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满足国家、国铁集团、行业生产的有关规定和资质。;
(3)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比选文件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已在国铁集团商务平台注册的合格供应商,将《报价单》于2021年1月24日23:00时前,发送至cdjwdwzcg@163.com邮箱;未注册供应商除提交《报价单》外,还需附加提交资格文件(扫描件),作为附件发送至cdjwdwzcg@163.com邮箱。本《报价单》详见本采购公告附件。
(2)报价单位必须将我方《报价单》从网上下载下来,按规定要求填写完整,复核无误后加盖公章、且必须盖鲜章,扫描或拍照成图片文件(图片文件名与“邮件标题”必须相同)并作为附件发送,否则视为无效。
(3)邮件标题为:报价单标题-报价单位简称;例:20210119-1月第11批(电力配件类)报价单-XX公司由于标题不标准,导致采购单位未搜索下载到《报价单》的,其后果由报价单位自行负责。
(4)《报价单》表格内“产品制造厂(全称)/品牌(全称)”列,响应行必填,缺失视为整个报价单无效。
(5)《报价单》表格下方“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委托人(签字)、联系电话、日期”三项必填,缺失视为整个报价单无效。
(6)《报价单》表格内“含税到达单价(元)”列,响应行填写具体价格。
(7)《报价单》表格内容项不能任意删减,要保留不响应行,对不响应行划斜杠“/”,缺失视为整个报价单无效。
(8)同一企业对同一《报价单》只做一次报价,出现两次及两次以上报价只采纳电子邮箱接收报价时间最早的第一份报价为有效报价。
(9)同一企业响应多个《报价单》报价时,必须对每个《报价单》单独报价、分别发送邮件。如一封邮件内有多个类别的《报价单》或对多个《报价单》进行了合并,均视为无效。
(10)若在公告期内同一物资不同供应商发生相同报价、且为最低报价时,则按照电子邮箱接收报价时间的先后顺序,推荐第一份报价单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五、合同期限:本批次采购物资为单次采购合同,结果公示无异议后,由成都机务段材料科通知成交供应商办理合同签订事宜。
六、结算方式:本次采购按先货后款方式结算。货物到段验收合格后,供应商按照我段要求时间内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付款方式通过银行转账方式付款。
七、推荐成交供应商原则:供应商有效报价达到3家及以上的采购项目,推荐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成都机务段
详细地址:成都机务段检修综合楼材料科会议室
电话:028-86482021
附件:20210119-1月第11批电力配件类报价单
本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cg.95306.cn)等媒介上发布。
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成都机务段
日期:2021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