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香洲区科技创新促进中心香洲区云溪谷数字产业园运营服务项目
2021年01月19日 18:18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珠海市香洲区科技创新促进中心香洲区云溪谷数字产业园运营服务项目品目采购单位珠海市香洲区科技创新促进中心行政区域珠海市公告时间2021年01月19日 18:18首次公告日期2020年12月30日更正日期2021年01月19日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招茂枫项目联系电话0756-3361023采购单位珠海市香洲区科技创新促进中心采购单位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翠景路99号行政中心204室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珠海市香洲区科技创新促进中心代理机构名称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地址珠海市吉大石花西路林海大厦二层201室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756-3361092
一、项目基本情况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440402-202012-X037001-000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香洲区云溪谷数字产业园运营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0 年12月30日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因本项目招标公告及发售版的采购招标文件“商务评分细则表”的“行业综合能力(25分)”有误,现对此进行更正,更正为:行业综合影响力(25分)龙头企业合作案例(6分)根据投标人与数字经济产业龙头企业合作情况进行评分:1)每有一个合作案例的,得3分,最高累计得6分;2)合作案例计算时间为2017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注:1)本评分项最高累计得6分;2)数字经济产业龙头企业为国内主板上市科技公司或科创板上市公司。投标人与数字经济产业龙头企业建立合作关系,提供相关合作案例,并提供企业上市证明材料,合作协议复印件及相关合作内容简述,加盖投标人公章。无或资料不齐全则不予计分。6分项目资源整合能力(5分)根据投标人资源整合能力情况进行评分:1)具有全国性资源与布局案例的,得5分;2)具有省级资源与布局案例的,得3分;3)具有市级资源与布局案例的,得2分;4)具有区级资源与布局案例的,得1分。注:1)本评分项最高累计得5分。2)同一家合作单位或合作内容相同或相近的,只能计算一个业绩案例。3)合作案例计算时间为2017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1.资源与布局案例是指投标人与政府职能部门或高校或企业或专业企业服务品牌机构在科研成果转化或政府公共事务代理或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等方面能够提供合作案例,并提供合作协议复印件及相应活动介绍、现场照片;无则不予计分。2.投标文件中的每个合作案例,需提供往来经费银行入账凭证复印件、同等额度的税务发票复印件作为佐证;无则不予计分。5分投融资服务能力(5分)1)投标人设立自有或受委托授权关联的创投基金,有1个基金案例的,得1.5分;本小项满分3分;2)投标人有1个投资案例的,得1分;本小项满分2分。注:1)投标人多次投资同一家企业只计算一个案例;2)本评分项满分5分。1.投标人设立自有创投基金的投标文件中提供自有创投基金情况说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无则不予计分。投标人受委托授权关联的创投基金,投标文件需提供委托协议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无则不予计分。2.投标人有投资案例的,投标文件中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网站或国家企业信息信用公示系统所载明的被投资企业股东信息(被投资企业股东名单中,投标人必须在列)。同时,提供投资资金银行转账凭证及被投资企业基本情况介绍资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无则不予计分。5分科技(或数字经济产业)服务综合实力(9分)投标人承接过科技及数字经济产业相关的论坛或培训或投融对接会或创新创业大赛等相关活动案例的,得3分,最高累计得9分。注:案例计算时间为2017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投标文件中的活动案例须提供相应的合作协议复印件、介绍资料、媒体宣传报道、现场照片,同时提供往来经费银行入账凭证复印件、同等额度的税务发票复印件作为佐证。否则不计分。 9分 更正日期:2021 年1月19日三、其他补充事宜为了让各投标人有更充足的制作投标文件时间,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现作以下调整: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2月3日9点30分(北京时间);2、地点:珠海市香洲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厦)12楼7 号开标室。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称:珠海市香洲区科技创新促进中心 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翠景路99号行政中心204室 联系方式:0756-251668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珠海市吉大石花西路林海大厦二层201室 联系方式:0756-3361092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招茂枫 电话:0756-3361023附件发布人: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2021年0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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