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2021-01-19,公告主要内容为:成都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1年氛围营造服务采购项目中标公告,所属区域:四川-成都-成华区,所属行业分类:其他,中标商:成都泛亚杰辉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中标金额:,招标编号:5101082020001243,公告类型: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 |
5101082020001243 |
二、项目名称 |
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1年氛围营造服务采购项目 |
三、中标(成交)信息 |
供应商名称: | 成都泛亚杰辉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
供应商地址 | 成都市金牛区沙河源街道友联社区第四居民小组古柏路15号二区8排A2栋一楼61号 |
中标(成交)金额 | 9149元 (国旗:563 元/组、A型灯笼组(亮灯):1518 元/组、A型灯笼组(不亮灯): 1318 元/组、B型灯笼组(亮灯): 1465 元/组、B型灯笼组(不亮灯): 1165 元/组、C型灯笼组(亮灯):1000 元/组、C型灯笼组(不亮灯): 945 元/组、中国结:1175 元/组) |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
服务类:一、名称:成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1年氛围营造服务采购项目。
二、服务范围:适用于重大节日(春节、元旦)期间成都市重要城市道路、节点,以路灯杆为载体,利用灯笼、中国结营造节日氛围的安装工作。
三、服务要求:(一)装饰目标
指导城市重大节假日的氛围营造,增强全体市民幸福感、提升外地游客体验感、带动节日夜间经济发展、展现成都文化特色、实现节日照明科学管理的目标。
(二)装饰方式
以路灯杆为载体,悬挂带有中国传统文化特色的灯笼、中国结。
(三)装饰原则
1.符合现行规范标准
严格依据现行规范、标准、条例、实施办法等进行设计、安装,确保节日氛围营造的规范性、科学性。
2.保持整体协调统一
重大节假日氛围营造是城市容貌的重要组成部分,应与道路周边环境、功能性照明、广告标识等城市元素相互协调,保证城市容貌的整体性、一致性。
3.坚持绿色环保照明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照明设计标准和节能规定,重大节假日临时性装饰灯具要兼顾循环使用,且应简洁、大气、统一,杜绝光污染,严禁铺张浪费。 四、服务时间:在业主指定的时间内完成。 五、服务标准:在城区范围内采购单位指定位置实施氛围营造,所有街道、点位必须达到或优于设计效果图。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
刘凯、邹玉华、张伟、冯大新、胡恺(采购人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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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 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以中标金额为基数,招标代理服务费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收取。中标人须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该招标代理服务费后领取《中标通知书》。 |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 16000元 |
七、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八、其它补充事宜: |
1.资金财政性资金,资金已落实;2.资金计划编号:(2020)1243号;3.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150.00万元;本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150.00万元;4.成都市成华区财政局监管电话:028-84356267 。5.四川省正在推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相关要求详见《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 号)、《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成财采〔2019〕17 号)、《成都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落实“蓉采贷”政策的通知》(成财采发[2020]28号)等有关规定,上述文件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或成都市财政局官网查询。6.本采购项目落实相关政府采购政策:“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保标志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7.本采购项目中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本项目确定投标人重大违法记录中较大数额罚款的金额标准为:5 万元及以上。 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 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8.本采购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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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采购人信息 |
名称: | 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地址: | 成都市成华区怡福巷124号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28-83275738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名称: | 四川中创正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成都市高新区天晖路360号晶科1号商务楼1713-1714号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李女士;联系电话:028-87071415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李女士 |
电话: | 028-87071415 |
十、附件 |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 附件 |
2.评审文件: | 附件 |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 |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