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财政局购买政府采购法律驻点服务项目结果公告(合同包[350100]FJJX[CS]2020003-1-1)
一、项目编号:[350100]FJJX[CS]2020003-1
二、项目名称:福州市财政局购买政府采购法律驻点服务项目
三、采购结果
[350100]FJJX[CS]2020003-1-1 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单位:元) |
福建建达律师事务所 |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营迹路69号恒力创富中心西塔10层 | 599000.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350100]FJJX[CS]2020003-1-1 包1
福建建达律师事务所:
服务类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 (元) |
1-1 | C080102 法律咨询服务 | 法律咨询服务 | 1、日常法律服务;2、专项法律服务;3、复议、诉讼法律服务等,具体按采购文件要求 | 按采购文件要求 | 2 | 年 | 按采购文件、合同要求 | 599000 |
五、评标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采购人代表: | 赖松挺 (包1) |
评审专家: | 李彬,丁家武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以成交通知书载明的成交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2)收费费率标准:成交金额100万元以下按1.5%向供应商收取。3)代理服务费的缴纳方式:a.成交供应商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代理服务费。b.代理服务费以银行转账、电汇、汇票或现金等付款方式交纳。c.招标服务费专户: 开户名:福建景鑫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福州交通银行三山支行 帐 号: 351008020018000665537。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350100]FJJX[CS]2020003-1-1 包1 :8985元
收取对象: 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经磋商小组审核,北京市炜衡(福州)律师事务所、福建建达律师事务所的资格和符合性均满足采购文件要求。2、福建建达律师事务所评标总得分从高到低顺序排名第一,磋商小组推荐其为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 北京市炜衡(福州)律师事务所评标总得分从高到低顺序排名第二,磋商小组推荐其为第二成交候选供应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福州市财政局
地址: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福州市财政局
联系方式:0591-871166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福建景鑫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横屿路15号(连江北路与化工路交叉处)东二环泰禾城市广场(一期)6#楼20层11-13办公
联系方式:0591-87555700
3.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人:符惠琴
电话:0591-87555700
福建景鑫招标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