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SCDXFZC202012291050(招标文件编号:SCDXFZC202012291050)
二、项目名称:成都市公安局新都区分局石板滩派出所监控设备改造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成都均泰合众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成都市武侯区长益路2号1栋2层15号
中标(成交)金额:27.95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货物名称 | 货物品牌 | 货物型号 | 货物数量 | 货物单价(元) |
1 | 成都均泰合众科技有限公司 | 64路网络嵌入式硬盘录像机、审讯专用主机、监控专用硬盘4T、监控专用硬盘8T、摄像机(全景)、动点摄像机(取证)等。 | 海康威视 | 64路网络嵌入式硬盘录像机:DS-8664N-I16-V2/RTA;审讯专用主机:DS-GNFHW04L-H4;监控专用硬盘4T:4T;监控专用硬盘8T:8T;摄像机(全景):DS-2CD2725XYZUV-ABCDEF;动点摄像机(取证):DS-2DE52XYZIW-ABC/VWS。 | 64路网络嵌入式硬盘录像机:2台;审讯专用主机:7台;监控专用硬盘4T:17块;监控专用硬盘8T:13块;摄像机(全景):7台;动点摄像机(取证):7台。 | 64路网络嵌入式硬盘录像机:8500元;审讯专用主机:14000元;监控专用硬盘4T:1540元;监控专用硬盘8T:2500元;摄像机(全景):1550元;动点摄像机(取证):28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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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徐克钧(采购人代表)、汪云利、彭克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根据《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8〕2号)的规定,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费约定收费金额为6000.00元。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6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成都市公安局新都区分局
地址:成都市新都区新都街道金都路127号
联系方式:刘老师,028-839561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德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新都区兴乐北路88号缤纷时代广场1号楼1911室
联系方式:李先生、张先生,028-839123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张先生
电 话: 028-83912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