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一坝底治理项目筛上物外运服务采购项目结果公告(合同包[350181]XL[GK]2020036-2)
一、项目编号:[350181]XL[GK]2020036
二、项目名称:福清市一坝底治理项目筛上物外运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350181]XL[GK]2020036-2 包2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单位:元) |
福建星绿环境有限公司 | 莆田市涵江区白塘镇人民政府B栋202室 | 10743040.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350181]XL[GK]2020036-2 包2
福建星绿环境有限公司:
服务类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 (元) |
2-1 | C160102 垃圾处理服务 | 垃圾处理服务 | 一坝底垃圾填埋场至瀚蓝(惠安)焚烧发电厂、一坝底垃圾填埋场至瀚蓝(安溪)焚烧发电厂 | 不少于250口屯/日(以实际转运垃圾量结算)。 因垃圾处理厂接收不了或雨天无法装车造成转运量达不到要求,不属于中标人的责任,不构成违约。 | 5.5 | 万吨 | 1.1确保生活垃圾中转处理与转运满足国家有关垃圾转运标准和规范的各项要求,严禁转运过程中滴、洒、漏等二次污染的现象。 ▲1.2严格审查驾驶员的驾照是否合法有效,是否符合准驾车型,驾驶员资料需上报备案。驾驶员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才可上岗。 1.3驾车时是否饮酒、吸毒、服用精神或麻醉药物,做好审查记录。 1.4按规定的外运路线转运,不得随意变更路线。因道路交通管制、修路等原因需要变更路线,需提前3天书面报告备案。 1.5保持车辆及附属设备完整可用,对车辆不得随意改装,车上配备必要安全设施(灭火器、安全锤、警示牌、反光锥、全面罩式呼吸器和割开安全带的刀片等)。 1.6按规定周期做好车辆保养、年检工作,车辆故障应及时维修,严禁车辆带病作业。 1.7车辆做到每趟安检并做好记录。 1.8严格按照车辆及设备操作规范作业,保持作业场所环境干净整洁(驾驶室),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1.9每月至少要组织一次驾驶员安全教育、培训学习,定期和不定期组织驾驶员进行技能实操竞赛、技能培训及消防演练,并保存所有有关资料(文字、图片、影音等)备查。 1.10遵守交通道路法律法规,严格按照道路标识行驶,车辆发生违章由投标人负责处理。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相关规定执行,投标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10743040 |
五、评标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采购人代表: | 施玉松 (包2),钟景兵 (包2) |
评审专家: | 魏莉,李大守,陈秋华,丁燕菁,陈日辉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2)其他:19.1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及收取方式: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标准:中标金额在100万元人民币以内的:按中标金额的1.5%计取;中标金额超过100万元的:其中100万元按中标金额的1.5%计取;100-500万元部分金额按1.1%计取;500-1000万元部分金额按0.8%计取;1000-5000万元部分金额按0.45%计取。 ②收取方式:转账或汇款方式一次性收取。代理服务费缴交帐户信息:账户名:福州市禧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账号:35050161810700001331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清分行。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350181]XL[GK]2020036-2 包2 :102343.68元
收取对象: 中标人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各投标人资格性与符合性审查均通过;政策性功能情况:福建星绿环境有限公司交的投标文件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证明材料齐全,给予单项10%的价格扣除,最终以 9668736元参与价格评审。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福清市城市管理局
地址:福清市龙江街道桥南路168号
联系方式:181591826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福州市禧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福清市石竹街道清宏路2号华欣区一楼
联系方式:0591-85969966
3.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人:周慧云
电话:0591-85969966
福州市禧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