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和平街道办事处和平街道38个小区垃圾清运项目招标(采购)公告 2021-01-19 20:54|发布单位:武汉鑫永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开标时间:2021-02-10|项目监管地:洪山区|
【项目概况】
和平街道38个小区垃圾清运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武汉市洪山区书城路52号洪山创意中心8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2月1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XYH-2101-009
2、采购计划备案号:HSZC202101-0152
3、项目名称:和平街道38个小区垃圾清运项目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460(万元)
6、最高限价:460(万元)
7、采购需求:
本次公开招标共分1个项目包,具体需求如下第1包:(1)项目包编号:1(2)项目包名称:和平街道38个小区垃圾清运项目(3)类别(货物/工程/服务):服务(4)简要技术要求:和平街道38个小区垃圾清运服务(5)采购预算:460万元(6)期限(服务期):1年
8、合同履行期限:1年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第1包:(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3)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4)投标人须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7)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1年01月20日至2021年01月26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武汉市洪山区书城路52号洪山创意中心8楼
3、方式:
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获取时间内,一次性携带以下材料领取招标文件。(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领取。(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领取。(3)其他相关资料和要求:领取招标文件时,投标人必须一次性携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规定的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及加盖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原件必须真实有效,复印件须与原件一致,复印件不退)。
4、售价:3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2021年02月1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1年02月1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武汉市洪山区书城路52号洪山创意中心8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2)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3)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4)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5)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具体约定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和平街道办事处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青山区工业路15号
联系方式:027-868684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武汉鑫永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洪山区书城路52号洪山创意中心8楼
联系方式:027-877777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玲
电话:027-877777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