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汝河治理工程(新蔡段)移民安置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 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新政采【2021】010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洪汝河治理工程(汝河新蔡段)建设征地移民安置监督评估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2021年1月1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原招标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洪汝河治理工程(汝河新蔡段)建设征地移民安置监督评估服务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新政采【2021】010号
三、项目预算金额 (有最高限价) :592400.00元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扶持中小企业发展,支持节能环保政策,扶持监狱企业等特定企业。
五、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汝河新蔡段所有工程涉及的建设征地移民安置监督评估。
注:本项目不分标包。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6.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6.2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只需要提供三证合一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社会信誉良好;
6.3投标人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其以上资质或具有移民安置监督评估单位乙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
6.4拟任总监督评估师应具有水利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至少完成过1项类似项目业绩;
6.5投标人2010年1月1日以来(以完成时间为准),至少已完成1个合同金额50万元及其以上的水利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监督评估业绩;
6.6良好的财务状况
6.7授权委托人在投标活动中不得更改;
6.8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参与采购的供应商应提供查询企业信用记录的网页页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查询时间应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
6.9各投标人及相关执(从)业人员须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公开进行信息公开(以网上公示为准,并提供网上截图)。
6.10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6.1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和违法分包;
6.12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响应性文件将按无效处理;
6.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变更为:
一、采购项目名称:洪汝河治理工程(新蔡段)移民安置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
二、采购项目编号:新政采【2021】011号
三、项目预算金额 (有最高限价) :451300.00元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扶持中小企业发展,支持节能环保政策,扶持监狱企业等特定企业。
五、项目基本情况:
本次招标共一个标段。洪汝河治理工程是国家确定的38项重要治淮工程之一,主要工程内容为扩挖河道,堤防退建及加固,护坡护岸,道路工程,建筑物工程等;涉及新蔡县境内余店等9个乡镇(街道),汝河、大洪河和洪河分洪道河道长 93.9公里,堤防长174.6公里。涉及我县现状搬迁人口1211人,采用本行政村后靠建房的安置方式,规划对居住集中、人数在100人以上的搬迁居民进行集中安置。练村镇贾楼村、宋岗乡刘寨村和汪庄村等3个集中安置点,集中安置人口537人;其余搬迁居民居住相对分散后靠分散建房安置,分散建房安置690人。现通过竞争性谈判方式择优选择洪汝河治理工程(新蔡段)移民安置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单位,依据国家现行规范与标准要求,出具洪汝河治理工程(新蔡段)移民安置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报告。
注:本项目不分标包。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6.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6.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6.3须具有水利行业(水利水电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6.4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完全的实施能力;
6.5授权委托人在投标活动中不得更改;
6.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参与采购的供应商应提供查询企业信用记录的网页页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查询时间应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
6.7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和违法分包;
6.8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响应性文件将按无效处理;
6.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更正日期: 2021年1月1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蔡县洪汝河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局
地 址: 新蔡县振兴路南段
联系方式:153339663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中咨宏祥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周口市周口大道与庆丰街交叉口MOCO新世界A座2520室
联系方式: 0394-82838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焦先生、 汪先生
电 话: 15333966326 、 0394-8283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