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高新区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施工图审查项目采购A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DZC2020066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大庆高新区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施工图审查项目采购A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1月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和文件
更正内容:
(一)项目需求中“3、中标供应商按采购人要求上门服务,在接受委托任务后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到达高新区公共服务中心取图纸及相关资料,确定项目负责人,成立项目小组,制定工作计划,10个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审查并报送给采购单位施工图审查合格报告、合格证、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和人防工程审查报告,采购单位备案通过后视为验收合格;审查报告重点体现对委托项目的整体设计是否满足设计要求,深度是否达到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政策标准,消防、人防、绿色建筑设计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措施是否合理可行;同时满足本地区管理要求等。中标供应商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及采购单位要求完成线上报审等工作。4、中标供应商应向建设单位提供审查报告5份(纸件文件盖章)和电子档。”变更为:
3、中标供应商在接受委托任务后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确定项目负责人,成立项目小组,制定工作计划,10个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审查并报送给采购单位施工图审查合格报告、合格证、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和人防工程审查报告,审查报告重点体现对委托项目的整体设计是否满足设计要求,深度是否达到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政策标准,消防、人防、绿色建筑设计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措施是否合理可行;同时满足本地区管理要求等。中标供应商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及采购单位要求完成线上报审等工作。通过数字化审图系统完成施工图审查,中标单位完成施工图审查后将系统自动生成加盖电子公章的施工图审查合格报告、合格证、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和人防工程审查报告等审查结果报送给采购单位,采购单位备案通过后视为验收合格。但涉密项目和中标单位采用线下方式出具施工图审查合格报告、合格证、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和人防工程审查报告等审查结果的项目,要求供应商提供上门服务和出具纸质版材料。
4、中标供应商应向建设单位提供审查报告电子档,如涉及涉密项目和中标单位采用线下方式出具施工图审查合格报告、合格证、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和人防工程审查报告等审查结果的项目,要求供应商向建设单位提供审查报告5份(纸件文件盖章)和电子档。
(二)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变更为:
2021年2月1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三、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
地 址:大庆高新区火炬新街46号
联系方式:1810463034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大庆市萨尔图区东风新村纬二路2号(大庆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方式:0459-4671969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孔令博
电 话:18104630345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毛晓东
电话:0459-4671969/6158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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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