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1.1青岛北站运转室迁移工程甲供物资招标计划的函已由《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概预算审查所关于青岛北站行车室改移工程施工设计的审查意见》(概综函〔2019〕31号);《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计统处关于实施青岛北站行车室改移建议的函》(计建函〔2018〕32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胶济客专公司,资金来源国铁集团公司技术改造资金
1.2改建青岛铁路公安处业务技术用房工程已由《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改建青岛铁路公安处业务技术用房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济铁总函〔2018〕466号)、《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改建青岛铁路公安处业务技术用房工程施工图审核报告的审查意见》(济铁概审函〔2018〕633号)、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转发《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改建青岛铁路公安处业务技术用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的通知(济铁计函〔2018〕167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国铁集团公司技术改造资金,项目业主为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
1.3青岛机务段蓝村救援基地迁移至蓝西站区工程已由《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概预算审查所关于青岛机务段蓝村救援基地迁移至蓝西站区工程施工图预算审查意见的批复》(概审函〔2020〕25号);《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计统部关于下达青岛机务段蓝村救援基地迁移至蓝西段区建设方案的通知》(计技装函〔2019〕254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国铁集团公司技术改造资金,项目业主为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人为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工程建设指挥部项目建管物资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采购概况:青岛北站运转室迁移工程、改建青岛铁路公安处业务技术用房工程、青岛机务段蓝村救援基地迁移至蓝西站区工程
2.2采购内容:《物资需求及资格要求一览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国境内依法经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企业法人;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采购中同时投标。
3.2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较强的资金保障能力。
3.3必须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4投标人不存在原铁道部或国家铁路集团在信用评价、抽样检验、招投标、物资供应中因不良行为被限制投标且仍处于处罚期的情况,投标人没有处于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5投标人应提供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查询结果截图;应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
3.6本次采购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7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需提供在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截图)。
3.8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其它资格要求见采购物资需求计划一览表。
谈判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先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进行企业用户注册。
4.2.谈判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1月19日10时30分至2021年1月24日11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截止。
4.3.谈判文件售价:每包件贰佰元整(200.00元),售后不退。
4.3.1.报名及购买标书联系人:尹先生;电话:0531-82424302。
4.4.购买谈判文件使用公对公账户电汇至济南中铁物资设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账户,汇款时应注明项目编号(例:JTZB2021GCWZ-008)、所投包件号、包件名称。以个人名义支付的不予受理。
支付完成后应到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将缴费凭证按所投包件分别提交(公告→非招标公告→查看详情/文件购买,按要求录入缴费凭证),由平台核验通过后即可下载谈判文件(参与的项目→谈判文件)。
因故重新采购的项目(项目总编号未变),已购买谈判文件的无需再次缴费,但需重新报名并提交已缴费凭证。
备注:详情请下载供应商操作手册
(网址:https://docs.qq.com/pdf/DRWxQQXpjWnZXaGRu)
4.5.谈判文件费用一律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请将开票信息按以下格式(word文档)发至邮箱z29806@126.com(此邮箱为接收开票信息专用,请勿发送其他信息),邮件主题为XXX企业增值税普通发票开票信息(请务必发送word格式文件)。
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开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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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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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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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发票接收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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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填写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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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往以上邮箱自行下载谈判文件费用电子发票,电子发票一旦开具不可更改或作废。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1年2月3日上午08:30-09:00,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2月3日上午09:00,地点为:济南中铁物资设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四楼第五评标室(济南市天桥区经一路83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间为:2021年2月3日上午09时00分。
★疫情防控期间特别:
为保证疫情防控期间物资采购工作正常进行,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出示健康码,疫情重点地区需同时出示健康码及疫情重点地区核酸检验情况。
采购编号:JTZB2021GCWZ-008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采购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发布。
8.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工程项目管理所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车站街171号
邮编:2666001
联系人:张震电话:15063977667
技术联系人:赵芳文 电话:13953608739(信号)
技术联系人:李国进 电话:13906429696(电力)
招标代理机构:济南中铁物资设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经一路83号
单位邮编:250001
报名及购买标书联系人:尹先生
联系电话:0531-82428383
传真:0531-82428383
招标业务联系人:马女士、宋女士
电话:0531-82428340;82429710
电子邮件:jtzb_zb3@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收款信息:
开户单位:济南中铁物资设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建行济南铁道支行济南站分理处
银行账号:37001615502050148195
建管物资需求计划及资格一览表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交货
地点
| 交货时间
| 交货状态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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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北站运转室迁移工程建管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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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条件:01B
1.投标物资须具有省部级及以上检验机构出具的在有效期内近一年的招标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报告,如属于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的,应提供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证书;如属原铁道部公布《铁路产品认证采信目录》和《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专用产品认证采信目录》范围内的应提供中铁检验认证中心(原中铁铁路产品认证中心)(简称"CRCC")颁发的《铁路产品认证证书》(有效期内)
2.列入铁路运输安全设备产品目录、铁路通信信号设备目录的投标物资应提供原铁道部颁发的《铁路运输安全设备生产企业认定证书》或国家铁路局颁发的《铁路运输基础设备生产企业许可证》(有效期内)。
3.投标物资应出具开通运营近三年铁路供货业绩(2018年1月以后),须出具有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和具有路局主管业务部门出具良好运营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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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B
| 曲面屏显示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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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曲面屏显示屏
| V323-3
| 台
| 3
| 青岛
| 2021.3.1
| 完好
| 青岛北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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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铁路公安处业务技术用房工程建管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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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条件:02B
1.生产商注册资金不少于1亿元人民币,不准代理商参加;
2.必须具有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职业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投标物资须具有近3年通过CAL或CNAS认证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型式试验报告。
4.投标物资须具有近三年铁路供货业绩,并提供供货合同(附合同清单),应提供同一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及及并提供由铁路局集团公司主管部门或电力公司主管部门出具的运行业绩证明文件(主管业务处处长或电力公司主管部门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相应的合同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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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B
| 箱式变电站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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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箱式变电站改造(增加高压断路器、隔离开关、保护支柱等)
| VS1-12/630-20
| 套
| 2
| 青岛
| 2021.3.1
| 完好
| 青岛铁路公安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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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机务段蓝村救援基地迁移至蓝西站区工程建管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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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条件:03B
1.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省部级及以上国家权威机构出具的试验报告,在有效期内近三年的招标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报告。
2.投标物资如属于国家颁发生产许可证范围内,应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如属于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的,应提供行政许可或强
制认证证书;如属原铁道部公布《铁路产品认证采信目录》和《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专用产品认证采信目录》范围内的应提供中铁检验认证中心(原中铁铁路产品认证中心)颁发的CRCC《铁路产品认证证书》(有效期内)。
3.投标物资应出具开通运营近三年铁路供货业绩,须出具有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和具有路局主管业务部门出具良好运营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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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B
| 混凝土支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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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混凝土支柱
| H93/9.2+3.0
| 根
| 1
| 蓝西机务整备车间
| 2021.3.1
| 完好
| 青岛机务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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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等媒介上发布。
济南中铁物资设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1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