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东片区3号地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容东片区3号地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已由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公共服务局以《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公共服务局关于容东片区3号地项目核准的批复》、(雄安核准【2021】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建投雄安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国有,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建投雄安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建设地点:容东片区西南部,雄安市民服务业中心东侧。
2)建设内容及规模:容东片区3号地项目,本次申请建设内容规划总用地面积69.41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215.97万平方米,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157.67万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住宅、公寓式住宅、商业、写字楼、酒店、配建公共服务设施、其他配套服务设施。地下建筑面积58.3万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地下商业、人防、车位、配套市政公用设施。
2.2招标范围:1)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二函”“三函”的取得;工程施工、设备及材料采购、检验试验、安装、调试、所有工程项目建设及手续办理;及数字化模型(BIM、CIM)建设及应用等;根据招标人签订的监管协议,本项目各标段须获得建筑行业知名奖项。
2)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以标段为一个整体包进行招标,不接受其中一个或几个分项的投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需同时具备①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规划设计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建筑行业甲级资质、风景园林工程设计甲级资质、规划设计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风景园林工程设计甲级资质、规划设计甲级资质。②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有效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证书。
3.1.2业绩要求:须同时具备①第一标段:投标人近三年内(自2018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有至少1项房屋建筑(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30万平米及以上)的全过程(至少包括方案设计和施工图设计)设计业绩。设计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及面积为准。第二至第六标段:投标人近三年内(自2018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有至少1项公共建筑(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30万平米及以上)的全过程(至少包括方案设计和施工图设计)设计业绩。设计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及面积为准。②第一标段:投标人近三年内(自2018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有至少1项已竣工的房屋建筑(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30万平米及以上)业绩,“四库一平台”可查询到该项目信息。施工业绩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及面积为准。第二至第六标段:投标人近三年内(自2018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有至少1项已竣工的公共建筑(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30万平米及以上)业绩,“四库一平台”可查询到该项目信息。施工业绩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及面积为准。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名,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注册单位为投标人)和安全生产(B级)考核证书,并具有建筑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并提供近六个月内不少于连续3个月的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的记录。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况①本项目对被雄安新区/机构评为严重失信企业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投标人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②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评价为履约不合格的投标人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③本项目对近2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投标人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④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受到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达到/次或累计罚款/元的投标人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⑤本项目对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人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3.1.5其他要求:3.1.5.1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a.投标人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b.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c.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d.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e.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监理人;f.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g.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h.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i.投标人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雄安新区投标资格;j.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k.投标人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l.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m.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n.投标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o.在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p.近一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投标人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q.投标人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r.投标人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以因拖欠工资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的为准);s.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方案设计或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咨询服务(前期咨询资料成果对潜在投标人全部公开的除外);t.投标人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上述法律法规禁止情形的评审方式为公开承诺制,接受社会监督。若发现存在上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严格遵守“谁主张、谁举证”原则的前提下可通过“交易平台”在“投诉与答复”菜单中采用数字CA证书以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的数据电文形式向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3.1.5.2设计负责人最低要求:1名,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具有相应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并提供近六个月内不少于连续3个月的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的记录。3.1.5.3施工负责人最低要求:1名,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单位为投标人)和安全生产(B级)考核证书,并具有建筑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提供近六个月内不少于连续3个月的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的记录。注: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可由同一人担任。3.1.5.4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17、2018、2019年度,若成立不足三年,则提供成立至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会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3.1.5.5技术成果经济补偿:不补偿。3.1.5.6各投标人对多个标段提出投标时,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备注:3.1.1视同3(1);3.1.2视同3(2);3.1.3视同3(3);3.1.4视同3(4);3.1.5.1视同3(5);3.2视同3(6);3.1.5.2视同(7)中的7.1;3.1.5.3视同(7)中的7.2;3.1.5.4视同(7)中的7.3;3.1.5.5视同(7)中的7.4;。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本招标公告第3条要求,在其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承揽业务,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协议应当明确联合体牵头人,牵头人对招标范围内的设计、施工总负责。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各成员共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成员总数(含牵头人)不得超过2家;
②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承担联合体协议中相关专业工作的成员,其相关的专业资质不作为该联合体该专业的资质评审依据。
③成员不完全相同的联合体是不同的投标人。同一标段中,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与其他单位另组联合体参与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备注:视同3(6)。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01-19 09:00至2021-01-23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通过CA数字证书登录“雄安新区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网址:http://www.xaprtc.com/xapr/trading)(以下简称“交易平台”)的“电子招标项目”菜单,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前,应先在“交易平台”按该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进行用户注册和CA数字证书办理,已完成注册和CA办理的投标人不必重复操作。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02-08 09: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先将编制完成的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再登录“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反馈上传结果和时间,递交时间即为系统反馈结果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系统将拒绝接收该投标文件并自动对其关闭;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系统将自动拒绝并。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的加密、上传。投标人无需到河北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加开标,只需远程登录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远程不见面开标系统及小鱼直播系统(根据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以短信形式发送的链接和验证码登录)参加开标仪式。 采用远程开标形式投标人需登录“交易平台-开标系统”,具体操作可参考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1)“交易平台”的注册、CA数字证书申请及绑定、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加密与上传等各环节的操作手册详见“服务平台”或“交易平台”公布的相关操作手册。 (2)开标以投标人上传至交易平台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为准,如需递交纸质文件仅在现场无法进行电子开评标时备用。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招标人均不予受理。 (3) 开标时投标文件解密时间,限定在招标人发出解密要求后30分钟内完成,如所有投标人都已完成解密,招标人可提前结束解密环节进入下一环节。 (4) 因投标人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忘记CA登陆密码、CA数字证书发生故障或用错、未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撤回投标,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因招标人原因或系统发生故障等,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标时间。(5)若投标人已申请多个CA数字证书,请注意使用差别,确保制作的投标文件和开标解密时使用的CA数字证书是一致的,否则造成解密失败的,由投标人负责。 (6)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网络及系统平台可能存在的非正常情况,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上传。 (7)如遇操作相关问题可咨询招标代理或者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电话:0312-5675633。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xaprtc.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河北建投雄安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 | 河北省保定市容城县奥威路29-1号
| 地址: | 石家庄桥西区工农路48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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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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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编: | 050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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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殷超越
| 联系人: | 戴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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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0312-5616850
| 电话: | 18632196923、0311-83086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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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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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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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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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件: | 1863219692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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