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德昌县德昌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采购“学前学会普通话”行动幼儿奖励品 |
采购项目编号 | 5134242021000026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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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5134242021000026 |
代理机构 | 四川俊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0834-5280123 |
代理机构地址 | 德昌县皇朝酒店二楼 |
代理机构联系人 | 王老师 |
采 购 人 | 德昌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 |
采购人地址 | 凤凰大道三段路口自来水厂二楼 |
采购人联系电话 | 13778600820 |
采购人联系人 | 刘老师 |
项目联系人 | 王老师 |
项目联系电话 | 0834-5280123 |
废标/流标日期 | 2021-01-14 20:00 |
废标、流标原因 | 1、因供应商对“采购“学前学会普通话”行动幼儿奖励奖品”招标文件第二章第四条
4 低于成本价
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
(实质性要求) 1、供应商报价低于采购预算85%或者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90%,有可能影响工程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谈判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的书面说明材料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工程及其有关的货物、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2、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应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3、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谈判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谈判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文件出现重大歧义和缺陷,现将终止评审!
后附供应商签名! |
行业划分 | C183 |
附件下载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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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品目名称 | 普通服装 |
其他补充事宜 | |
PPP项目标识 | 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