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基本情况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 沙湾城区悬挂灯笼营造2021年春节气氛项目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1年01月15日 |
二、更正信息 |
更正事项 | 采购公告 |
更正内容 | 附件
|
1、谈判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附表第七项第一条更正为: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属于工业行业。2、第七章第一部分“中小企业声明函”以更正后的谈判文件为准。其余事项均不变,具体详见更正后的谈判文件。 |
更正日期 | 2021年01月18日 |
三、其它补充事宜: |
无 |
|
四、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采购人信息 |
名称: | 乐山市沙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地址: | 乐山市沙湾区沫若大道2号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蔡先生;联系电话:13981307787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名称: | 乐山市沙湾区政府采购管理中心 |
地址: | 沙湾区龚电大道16号4楼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徐女士、余女士;联系电话:0833-3447892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余女士、徐女士 |
电话: | 0833-3447892 |
五、附件 |
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