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5109212021000013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遂宁市蓬溪县人民检察院电梯及钢结构井道采购项目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1年01月15日 |
二、更正信息 |
更正事项 | 采购公告 |
更正内容 | 附件 |
更正内容为:1.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方式、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进行了调整。2.对《中小企业声明函》进行了调整。3.取消工程资质。4.不允许联合体参与。5.增加电梯载重。详见采购文件。 |
更正日期 | 2021年01月18日 |
三、其它补充事宜: |
|
|
四、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采购人信息 |
名称: | 四川省遂宁市蓬溪县人民检察院 |
地址: | 蓬溪县人民检察院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任先生;联系电话:13808267489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名称: | 遂宁市蓬溪县采购中心 |
地址: | 蓬溪县明月街163号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何先生;联系电话:08255425355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任先生 |
电话: | 13808267489 |
五、附件 |
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