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灾备中心”项目四号楼、五号楼工程外幕墙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河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灾备中心”项目四号楼、五号楼工程外幕墙工程施工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河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河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灾备中心”项目规划总占地面积33349平方米(合50亩),总建筑面积约49995平方米,二期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范围为四号楼和五号楼,建筑面积为31379.65平方米,其中四号楼建筑面积25351.93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20527.93平方米,地下总建筑面积为4824.00平方米),五号楼建筑面积6027.72平方米。四号楼和五号楼外幕墙面积24128.59㎡;其中四号楼外幕墙面积18364.59㎡,五号楼外幕墙面积5764.00㎡。
2.2招标范围:四号楼、五号楼外幕墙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全部施工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的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在人员和设备方面具有完成本项目的能力。(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3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1.4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2)投标人应遵守河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规定的其他条件。(3)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他有关的中国法律和法规。。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01-18至2021-01-22,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联系招标代理机构网上报名 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
4.2招标文件售价 80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考虑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管控措施,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凡有意向的投标人将以下报名资料原件的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462113@qq.com),发送邮件时须写明单位全称、被授权联系人及电话;纸质报名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报名资料发送后须与招标代理联系办理购买招标文件事宜。。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的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在建承诺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等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以上证件为电子证件或网上证件的可提供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02-07 09:00 ,地点为 河北中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一楼开标室(石家庄市靶场街29号)。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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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中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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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廊坊龙河经济开发区
| 地址:
| 石家庄市靶场街2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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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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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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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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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先生
| 联系人:
| 宁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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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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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778234567
| 电话:
| 0311-83662215 15511433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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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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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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