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津县公安局远程提讯及信息化改造设备采购项目变更公告(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规定,依据孟津县政府采购办公室批复,孟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孟津县公安局的委托,就孟津县公安局远程提讯及信息化改造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现将有关变更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孟津县公安局远程提讯及信息化改造设备采购项目,孟津集采谈判(2020)0211号。
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孟财购[2020]J-154号。
三、采购项目公告日期:2021年1月12日。
四、变更信息:
(一)原谈判文件关于总则1.11响应和偏差中的1.11.3“响应文件中应针对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中列明的技术要求提供技术支持资料。技术支持资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允许的其他形式为准,不符合前述要求的,视为无技术支持资料,其投标将被否决。”
现变更为以下内容:
响应文件中应针对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中列明的技术要求提供技术支持资料。技术支持资料以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允许的其他形式为准,不符合前述要求的,视为无技术支持资料,其投标将被否决。
(二)原谈判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第十六项中实质性技术要求的支持资料
实质性技术要求:特指技术要求中加“★”条款。
技术支持资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允许的其他形式为准,不符合前述要求的,视为无技术支持资料,其投标将被否决。
现变更为以下内容:
实质性技术要求:特指技术要求中加“★”条款。
技术支持资料:以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允许的其他形式为准,不符合前述要求的,视为无技术支持资料,其投标将被否决。
(三)原谈判文件中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 1 月 20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现变更为以下内容:
2021年1月2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四)第三章采购需求中核心产品为同步刻录机。
特此更正。
原谈判文件的其他内容不变。变更公告内容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与谈判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谈判公告与谈判文件不一致的内容以谈判文件为准(如有)。
五、本公告已同时在(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www.luoyang.hngp.gov.cn)、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mjggzy.cn)公告。
六、凡是对本次谈判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孟津县公安局
地址:孟津县河图东路与永平路交叉口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158385381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孟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孟津县朝阳大道文博艺术中心东北区
联系人:孙先生
联系方式:0379-678690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15838538188
4.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孟津县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孟津县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7912242
孟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