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受长春市九台区波泥河街道办事处委托发布,2021-01-15,截止日期:2021-03-02,公告主要内容为:吉林长春长春市九台区波泥河街道锦绣村新建水泥路工程招标公告,所属区域:吉林-长春-九台,所属行业分类:水泥,招标代理: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长春市九台区波泥河街道办事处,招标编号:CCDG2021Z001-JT,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CCDG2021Z001-JT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九台区波泥河街道锦绣村新建水泥路工程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市九台区波泥河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采用资格后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市九台区波泥河街道锦绣村新建水泥路工程;
2.2工程建设地点:长春市九台区波泥河街道锦绣村;
2.3项目投资:120.1809万元;
2.4 招标范围:新建水泥路1条,总长度2.152公里。路基宽度为4.5(3.0)m,路面宽度4.5(3.0)m,新建DN600圆管涵4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2.5计划工期:2021年03月10日至2021年04月30日;(以实际开竣工日期为准);
2.6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单位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并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或以上资格,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目前无在建工程项目。
3.3 拟派出其它管理人员需满足本项目施工要求。
3.4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包括企业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关业绩的查询网址及查询网页截图。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严禁转包、违法分包,严禁各类形式的资质挂靠。
3.6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上进行查询失信记录;投标人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进行查询投标人行贿犯罪记录(截止时点为投标截止时间前)。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项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8〕12号、吉建管〔2019〕11号、吉建管〔2019〕28号、吉建办〔2019〕82号等吉林省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必须为该平台登记人员。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1月18日至2021年01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00分至下午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双阳区建龙花园5号110室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持下述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副本(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在建证明;
(5)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每家投标单位只能授权一人办理投标报名及其他相关事宜,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被授权人。
(6)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入吉企业官网截图并加盖公章(外省入吉企业)【外省入吉企业管理人员需在吉林省建筑市场诚信平台中备案可查】
注:以上所有材料均需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否则不予报名。
4.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2021年03月02日13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九台区民生大厦二楼210开标室(福临小区旁新政务大厅)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单位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贰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5.4 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九台区波泥河街道办事处
地 址:长春市九台区
统一代码证:11220181013888926R
联系人:单莹莹
电 话:13364615977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双阳区建龙花园5号楼110室
联系人:李可
电 话:18543153668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市九台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2021年01月15日
注: 本招标公告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最新发布的招标公告内容为准;本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招标文件内容为准。
说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公告公示信由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各市(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推送。发布责任和监督管理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吉政公办[2018]65号)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