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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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红塔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招租公告
2021-01-18
序号
项目
招租说明
01
出租人
玉溪红塔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02
所在区域/场地概况
1. 区域一:开发区E区抚仙路商铺、开发区F区桂山路商铺,该区域商铺已通水、通电、通路,建筑物外立面已作简单装修。
2. 区域二:开发区套房、诸葛小区套房:该房屋为独立小区内单元房,已做简单装修。
3.区域三:铭德上居第22幢商铺,该商铺目前出租区域为一楼通往二楼大厅(北面)及二楼整层,室内简单装修,已通水、通电、通路,具有消防设施设备。
4.区域四:山水佳园高山活动中心,该综合楼目前为健身会所,已做精装修、具备通水、通电、通路条件,具有消防设施设备。
5.区域五:江川复烤二车间生活区综合楼,该综合楼共四层,已通水、通电、通路,简单装修。
详见附件一:《玉溪红塔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对外招租商铺及房屋明细表》
03
出租期限
一年起租,租期不超五年
04
装修限制
1.承租人装修不得改变、损坏房屋结构,影响房屋安全,并符合消防法规(承租人自行向消防主管部门报批);
2.承租人须事先向出租人报装修方案,经出租人同意后,承租人方可动工;
3.合同期满后,承租人投入的装修和不可拆除部分设施设备无条件归出租人所有;
4.部分出租商铺(房屋)在成功租赁后给予承租人一定的免租期:
1)出租房屋建筑面积≥500平方米且租赁时间五年,给予3个月的免租期;
2)出租房屋建筑面积≥500平方米且租赁时间四年,给予2个月的免租期;
(备注:1.免租期指免除房租的期限;2.免租期内其他费用正常交纳)
05
招租形式
采用公开招租,现场竞价,价高者得的方式。
06
报名要求
1.自然人、法人、个体工商户、其他机构和组织均可参与竞价。
2.法人、其他机构和组织持有有效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登记办理“三证合一”的仅须提供印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个体工商户持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自然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至玉溪红塔文体中心聂耳音乐厅318办公室报名。
07
联系电话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0877-2966567 13529770586
联系人:任女士 联系电话:0877-2966029 13608776239
08
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自发出招租公告之日起至长期,若有第一意向承租人报名,报名截止时间即为从第一意向承租人报名之日起10个日历天止。
2.地点:玉溪红塔文体中心聂耳音乐厅318室
09
现场查勘
出租人组织现场查勘
10
现场竞价时间
另行通知
11
竞价地点
玉溪红塔文体中心聂耳音乐厅318室
12
合同签订
1.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历天内。
2.若承租人逾期不前来办理签订合同和交纳租金,将取消承租人资格。
13
费用支付方式
承租人按合同要求向出租人提前交清全年应交费用。
14
其它
1. 本次竞价只包含租金。除租金外,承租人还须交纳如下费用:
(1)水费、电费、垃圾清运费按实际用量依照供水、供电部门及政府相关部门收取情况自行缴纳或交由我公司代缴(具体费用缴纳以合同约定为准);
(2)物管费:按《玉溪红塔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对外招租商铺及房屋明细表》(附件一)内物管费收取情况收取。
2.承租人有下列行为的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
(1)承租人在经营过程中影响相邻业主的正常生活,并且不愿意作出调整的;
(2)承租人经营范围超过经营限制的;
(3)承租人逾期未交租金及其他相关费用的。
玉溪红塔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1月18日
附件一:
玉溪红塔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对外招租商铺及房屋明细表
所在区域
序号
具体位置
房屋状态描述
预估建筑面积 (平方米)
经营范围
物管费收取情况
备注
区域一
抚仙路商铺(开发区E区外围商铺)
1
抚仙路18-13号商铺
独立临街商铺
20
经营范围:只能用于除餐饮以外的不影响小区居民正常生活的合法经营项目。
开发区商铺物管费待公司提供物业管理服务,依据物管投入成本定价后,再行收取。
在收取物管费前,开发区商铺的安全、外围卫生等物管项目由租户自行负责;垃圾清运费由租户自行交相关政府部门。
2
抚仙路18-14号商铺
独立临街商铺
18
3
抚仙路18-15、16号商铺
临街商铺
75
4
抚仙路18-18号商铺
联通临街商铺
27
5
抚仙路18-27、18-28号商铺
联通临街商铺
72
6
抚仙路18-31号商铺
独立临街商铺
42
7
抚仙路18-32、18-33号商铺
2间为联通临街商铺
78
8
开发E区抚仙路18-36号商铺(外围商铺)
单间临街商铺
40
桂山路商铺(开发区F区外围商铺)
9
桂山路40-4号商铺
独立临街商铺
90
区域二
开发区生活区
10
开发区D-06-6-6
独立小区内单元房
92.50
使用范围:只能用于日常居住,不得影响小区居民正常生活。
69.5元/月/套
垃圾清运费由我公司按政府相关部门收取标准代收代缴。
11
开发区F-04-3-12
独立小区内单元房
48.00
53.9元/月/套
12
开发区F-08-5-02
独立小区内单元房
95.00
71.6元/月/套
13
开发区F-13-1-02
独立小区内单元房
93.00
71.6元/月/套
14
开发区F-13-1-08
独立小区内单元房
95.00
71.6元/月/套
15
开发区F-15-1-09
独立小区内单元房
95.00
71.6元/月/套
诸葛小区生活区
16
诸葛小区Z-09-6-5
独立小区内单元房
80.40
66.2元/月/套
17
诸葛小区Z-19-6-3
独立小区内单元房
91.20
69.5元/月/套
区域三
铭德上居第22幢商铺
18
玉溪市东风北路36号铭德上居小区2号门和3号门之间(B1区域)
综合楼
200
经营范围:只能用于除娱乐、餐饮以外的不影响小区居民正常生活的合法经营项目。因B1区域为通往B2区域的通道,要求B1区域与B2区域合并整租。
2.00元/m²/月
垃圾清运费由我公司按政府相关部门收取标准代收代缴。
19
玉溪市东风北路36号铭德上居小区2号门和3号门之间(B2区域)
2000
区域四
山水佳园高山活动中心
20
玉溪市环山路56号山水佳园一期多层住宅区内高山活动中心
综合楼
2388.54
经营范围:只能用于除娱乐、餐饮以外的不影响小区居民正常生活的合法经营项目。
2.00元/m²/月
垃圾清运费由我公司按政府相关部门收取标准代收代缴。
区域五
江川大街生活区食堂综合楼(玉溪市江川区湖滨路康庄巷3号)
21
食堂综合楼一层
四层综合楼,一楼为原职工食堂;二楼现有三间为老年人活动中心,其余为空房;三、四楼为全空房,每层均设有公共卫生间
1800.00
经营范围:一楼出租开办餐饮业(食堂),二楼至四楼(除现设为老年活动中心的三间房外)所有空房出租。租赁经营范围为不影响小区居民正常生活,如有超过以上经营限制的可双方协商。
1元/m²/月
垃圾清运费由租户自行交政府相关部门。进入小区停车需收取停车费,按《江川大街生活区停车收费标准》执行。
22
食堂综合楼二层
800.00
23
食堂综合楼三层
800.00
24
食堂综合楼四层
800.00
说明:预估建筑面积不是准确面积,建筑面积按最终出租时相关部门测绘面积为准(或双方认可面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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