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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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广州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2021年度试剂、耗材等实验室用品采购项目
二、招标编号:JG2021-0199
三、建设单位:广州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四、招标代理机构:国众联建设工程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五、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六、招标范围:
招标人拟对试剂、耗材等实验室用品进行采购。投标人需要对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能只投某几项内容。具体设备要求详见本项目《用户需求书》
具体设备要求详见本项目《用户需求书》
本项目最高控制价为:人民币3,287,591.92元,其中暂列金为298,871.99元(暂列金不得浮动或改变,在投标报价中单列,不参与投标竞价,超出最高控制价或各子项控制价的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最高控制价及各子项控制价详见招标控制价公布函及其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或货物总额累计结算达到合同签订价时止。
七、投标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如已三证合一则只提供营业执照即可)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在本公告发布和投标截止时,投标申请人不存在因不诚信行为被广州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各级企业暂停投标资格的情况(被暂停投标资格的单位名单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4.投标申请人按要求提交《投标申请人声明》。
5.投标申请人自2017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独立完成过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指检测试剂或标准物质或实验室耗材或实验用气等内容)。须提供合同及其中任意一次供货发票复印件。
6.投标申请人需提供地市级或者县级发证机关核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若投标申请人为广州市区以外单位,还需同时提供运出地的县级或以上级别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运输备案证明。
八、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在交易中心网站会员专区进行项目投标登记前,供应商需办理交易中心供应商信用档案。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1年1月18日公告之时至2021年2月7日9时00分期间(北京时间)登录交易中心网站会员专区完成本项目投标登记(本项目不收取采购文件工本费)。供应商可登录交易中心网站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地点:交易中心网站。
方式:自行下载。
售价:免费。
九、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发布招标公告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2月8日9时30分
2.提交投标文件时间:2021年1月19日公告之时起至2021年2月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3.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1年2月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4.供应商提交投标文件的方式:在交易中心网站会员专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解密时间:2021年2月8日9时30分-2021年2月8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6.解密完成后及时公布开标结果,投标人可登录交易中心网站会员专区查看开标情况。
7.开标地点:在线开标。
十、其他补充事宜地点
1.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1万元,投标担保须在投标截止前完成缴纳。
投标人应按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和时间递交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接受投标人按以下其中一种方式递交:1、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代收;2、提供银行投标保函;3、提供投标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选择由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代收的,投标人只能通过(在交易中心)最新登记备案的基本户向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投标保证金结算账户汇入投标保证金。递交保证金的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的《投标人基本账户保证金操作指引》。
投标人如采用投标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的形式递交的,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银行规定的格式或保险公司规定的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将投标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的证明文件附在投标文件中。
有兴趣且符合本公告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登记资料前应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好企业信息登记手续。
十一、不诚信行为管理:对投标人发生本项目合同文本附件中不诚信行为情形的,招标人将按照本项目合同文本附件《不诚信行为的情形及相应被暂停参与投标活动的处理标准》进行相应处理。
十二、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有关本公告的修改、补充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为准。本招标公告内容(含附件)的解释权归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十三、有关此次招标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和电话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查询:
名称:国众联建设工程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工、丘工;
联系电话:13580499354、15602203051;
传真:020-84200900;电邮:471111451@qq.com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金菊路1号佳兴大厦201室(邮编:510000)
十三、招标人联系方式
名称:广州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8楼
邮政编码:510308
联系人:廖先生
联系电话:020-37860715
十四、异议与投诉
异议受理:投标人如有任何质疑、异议,投标人应将质疑或异议函正本原件(需由投标单位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在规定公示截止时间前送达招标代理机构国众联建设工程管理顾问有限公司,联系方式如下:地址:海珠区金菊路1号佳兴大厦201室;联系人:刘女士;电话:13580499354;邮箱:471111451@qq.com。
招标采购监管部门:广州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电话:020-34397651;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8楼。
广州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2021年1月18日
附件:
不诚信行为的情形及相应被暂停参与投标活动的处理标准
序号
不诚信行为的情形
处理
期限
情节严重或拒不改正的延长处理期限
备注
1
安全不诚信行为
(一)建设生产现场发生人员死亡的。
发生死亡1~2人的,暂停投标1年至2年(含)。
发生死亡3~9人的,暂停投标2年以上至4年。
发生重大及以上事故的,暂停投标4年或以上。
政府认定责任事故增加6个月。
2
(二)发生基坑坍塌、高支模坍塌、结构坍塌、周边建筑物沉降、管线损坏、火灾、爆炸等,虽无人员伤亡但造成重大社会负面影响的事件。重大社会负面影响包括但不限于交通中断、大面积停水停电停气、大范围通信中断、人员紧急疏散、中断行车2小时以上,或群体性事件等。
视情况暂停投标1至2年。
3
(三)安全文明施工差,一个自然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下同)内同一参建企业多次被上级主管部门、市水务质监站、市水投集团相关部门及甲方要求整改,经评分评定为不及格企业的。
注:1.上级主管部门、市水务质监站要求整改的,扣5分;市水投集团相关部门要求整改的,扣4分;甲方要求整改的,扣3分。扣分满60分则认定不及格。
2.同一安全文明施工问题被要求整改的,如在整改期出现不同单位(部门)要求整改的,按照最高分值扣分;整改期存在不同安全文明施工问题被要求整改的,扣分值叠加。
3.对于至整改期结束,不及时整改或拒绝整改的,重新明确整改期限,扣分值叠加。
暂停投标1年。若至下一个自然年度项目尚未完结,仍出现该款情形的,继续暂停投标1年;同理执行至工程建设项目完工验收完成。
4
质量不诚信行为
(一)由于质量问题对建设项目的使用功能造成影响且无法挽回的。
暂停投标1年。
5
(二)凡同一个工程建设项目因为质量问题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多次被上级主管部门、市水务质监站、市水投集团相关部门及甲方要求整改,经评分评定为不及格企业的。
注:1.上级主管部门、市水务质监站要求整改的,扣10分;市水投集团相关部门要求整改的,扣8分;甲方要求整改的,扣5分。扣分满60分则认定不及格。
2.同一质量问题被要求整改的,如在整改期出现不同单位(部门)要求整改的,按照最高分值扣分;整改期存在不同质量问题被要求整改的,扣分值叠加。
3.对于至整改期结束,不及时整改或拒绝整改的,重新明确整改期限,扣分值叠加。
暂停投标6个月。若至下一个自然年度项目尚未完结,仍出现该款情形的,继续暂停投标6个月;同理执行至工程建设项目完工验收完成。
6
(三)发生其他由质量问题而引起的重大社会负面影响事件的。
视情况暂停投标6个月至2年。
7
其他不诚信
行为
(一)投标中串通投标、任意弃标、提供虚假资料。
1年
1年
8
(二)发生质量事故或安全事故造成社会负面影响需要面对媒体和进行危机公关,参建企业法定代表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到现场面对媒体进行危机公关的。
1年
1年
9
(三)因参建企业原因造成信访、维稳事件,造成较大社会影响。
1年
1年
10
(四)中标后转包工程、非法分包工程、非法转让业务的。
1年
1年
11
(五)因人员、机械投入及配套服务投入不足,主要管理人员未按照投标文件响应到位,导致严重影响工期,被市水投集团相关部门及甲方督办、警告和约谈3次的。
1年
1年
12
(六)未经批准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
6个月
1年
13
(七)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的,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行为:
视情况暂停投标6个月至2年。
14
1.提供或使用假冒伪劣或以次充好产品、不符合国家规范规定材料的。
6个月
1年
15
2.工程竣工验收后,不出具质量保修书的,或质量保修的内容、期限违反规定的。
6个月
1年
16
3.不履行保修义务或者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
6个月
1年
17
4.其他经认定为严重违反合同规定的。
视情况暂停投标6个月至2年。
18
(八)违反廉洁协议约定的。
视情况暂停投标6个月至2年。
19
(九)拖欠农民工工资,造成不良后果的。
视情况暂停投标6个月至2年。
20
(十)为谋取非法利益,给市水投集团或甲方造成损失的。
视情况暂停投标6个月至2年。
21
(十一)因参建企业原因造成第三者财产重大损失的。
视情况暂停投标6个月至2年。
22
(十二)经市水投集团或甲方认定的其他不诚信行为。
视情况暂停投标6个月至2年。
注:相应被暂停参与投标活动的范围为市水投集团所辖项目。
附件:
招标公告-终版.doc
招标文件-终版.doc
广州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2021年度试剂、耗材等实验室用品采购项目招标文件.GZZF
招标公告-终版.pdf
招标文件-终版.pdf
广州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2021年度试剂、耗材等实验室用品采购项目-控制价、清单等.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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