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滏阳河(冀南新区段)河道整治一期工程】招标公告,E1300000271005381001B01,
【邯郸市滏阳河(冀南新区段)河道整治一期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邯郸市滏阳河(冀南新区段)河道整治一期工程已由邯郸冀南新区行政审批局以邯冀南新区招标核字【2021】0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邯郸冀南新区滏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上级资金和新区财政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邯郸冀南新区滏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河道长约19千米,左岸拟建堤防约19.198千米,右岸拟建堤防约18.7546千米,主河槽清淤扩挖346万立方米,堤防填筑437万立方米,土方开挖659万立方米。
2.2招标范围:2.2.1勘察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岩土工程勘察[包括初步勘察、详细勘察]、地下物探测、地形测绘、工程测量等。
2.2.2设计工作:按规划要求进行初步设计工作和施工图设计工作。配合相关评审工作、施工配合服务(含设计优化、驻场服务等)及后续服务工作、设计变更管理等。
2.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委托任务,其他相关配合服务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2.4质量要求:按照国家及行业工程建设的要求和规定,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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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申请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1.2投标人同时具有工程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水利行业设计(或河道整治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1.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3.1.4勘察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
3.1.5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水利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3.1.6根据《九部委院局关于招投标活动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动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对经查询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登录“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网址进行核查;通过“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http://zfcxjst.hebei.gov.cn/)查询投标人是否被列入“河北省建筑市场主体严重失信黑名单”。在“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查询到投标人被列入黑名单的,将否决其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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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0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01-16 00:00至2021-01-20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02-08 14: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
邯郸冀南新区滏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邯郸市长城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地址: | 邯郸市冀南新区 | 地址: | 邯郸市丛台区人民东路350号嘉华大厦12层 |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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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魏捷
| 联系人: | 张文雨 |
电话: |
0310-6299672
| 电话: | 18931050097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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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0310-6299672@163.com
| 电子邮件: | 1042828787@qq.com |
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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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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