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鲁岗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勘察(二次)招标公告,I1301000075028191001G02,
保定市鲁岗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勘察(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保定市鲁岗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勘察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保定市排水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保定市排水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 项目名称:保定市鲁岗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勘察(二次)
2.1.2 建设地点:保定市向阳北大街以西、隆兴西路以北预留市政设施用地及向阳北大街以西、隆兴西路以南市政绿地约115亩。
2.1.3项目建设规模:工程投资估算 127080 万元,投资范围包括工程的建筑安装工程费用、设备购置费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工程预备费及铺底流动资金。污水处理厂 10 万立方米/日,雨水调蓄池总容积4万立方米,2.6公里Pg1200mm出水管线。
2.1.4 勘察服务期限:勘察周期为30日历天。
2.1.5 质量要求:满足现行国家、行业规范、标准和规程的要求
2.1.6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1.7 合同估算价:最高限价897975元。
2.1.8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勘察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初步勘察、详细勘察及与本工程其它相关勘察服务,积极配合设计单位完成设计方案及初步设计,施工配合服务:从项目开工至项目竣工验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和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
3.1.2财务要求:具备经审计的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的资信证明
3.1.3信誉要求:列入违法失信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地址为“信用中国”及“”网站)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并具有高级(含)以上职称,提供2020年度连续六个月在本单位社保缴费证明
。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01-18 09:00 至 2021-01-22 17:30 (北京时间,下同), 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潜在投标人如未从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河北 CA 办理:本次招标需要使用企业 CA,CA 办理有一定周期,请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次投标。登录河北 CA 官网(http://www.hebca.com)进行咨询办理。潜在投标人如未在以上规定的平台网站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无效的,自行承担责任。(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技术支持及问题咨询联系方式:400-780-9998;保定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0312-5075321)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02-08 09:00:00 ,递交地点/交易平台为 惠招标平台 。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各潜在投标人因轻信其他组织或媒体而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各潜在投标人报名后应当及时关注项目。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保定市排水总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东风(武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保定市隆兴路还清路69号 | 地址: | 保定市复兴中路3108号康泰国际5层 |
邮编: |
071000
| 邮编: | 071051 |
联系人: |
郭中伟
| 联系人: | 郝康 |
电话: |
0312-2025776
| 电话: | 0312-3116875 |
传真: |
0312-2025776
| 传真: | 0312-3116875 |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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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件: | 742781298@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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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户银行: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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