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
新泰市龙廷镇崩塌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工程施工项目更正公告
2021年01月17日 15:20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新泰市龙廷镇崩塌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工程施工及监理品目采购单位新泰市龙廷镇人民政府行政区域泰安市公告时间2021年01月17日 15:20首次公告日期更正日期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详见公告正文项目联系电话详见公告正文采购单位新泰市龙廷镇人民政府采购单位地址详见公告正文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详见公告正文代理机构名称泰安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地址详见公告正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详见公告正文
新泰市龙廷镇崩塌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工程施工项目更正公告一、采购人:新泰市龙廷镇人民政府 地址:新泰市龙廷镇 联系方式:13954860098 采购代理机构:泰安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县(区)振兴3号青春创业园 联系方式:15550861528二、采购项目名称:新泰市龙廷镇崩塌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工程施工及监理 采购项目编号(采购计划编号):SDGP370982202002000326三、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1月13日四、变更内容: 原采购信息内容: 供应商资格要求: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2.供应商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山东省外企业需通过省外一体化平台验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屋建筑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施工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报价。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实行资格后审。 变更为: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2.供应商须具备地质灾害防治单位丙级及以上资质,山东省外企业需通过省外一体化平台验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屋建筑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施工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报价。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实行资格后审。开标时间变更为:2021年2月2日五、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仲芬 联系方式:135617530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