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泰市龙廷镇崩塌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工程监理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2021年01月17日 15:20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新泰市龙廷镇崩塌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工程施工及监理品目采购单位新泰市龙廷镇人民政府行政区域泰安市公告时间2021年01月17日 15:20首次公告日期更正日期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详见公告正文项目联系电话详见公告正文采购单位新泰市龙廷镇人民政府采购单位地址详见公告正文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详见公告正文代理机构名称泰安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地址详见公告正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详见公告正文
新泰市龙廷镇崩塌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工程监理采购项目更正公告一、采购人:新泰市龙廷镇人民政府 地址:新泰市龙廷镇 联系方式:13954860098 采购代理机构:泰安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县(区)振兴3号青春创业园 联系方式:15550861528二、采购项目名称:新泰市龙廷镇崩塌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工程施工及监理 采购项目编号(采购计划编号):SDGP370982202002000326三、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1月13日四、变更内容: 原采购信息内容: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2、本次招标要求供应商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山东省外企业需通过省外一体化平台验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3、投标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需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师资格,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省建设厅《山东省工程项目监理机构建设标准》(鲁建发【2009】3号文)等规定,跨市(地)监理企业投标拟派项目总监只能承担一个工程项目;本市监理企业投标拟派项目总监承担的在建工程项目不得超过三个(含三个),但需提供同期服务的所有建设单位的书面意见,投标方为有效。4、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报价。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报价。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变更为: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2、本次招标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地质灾害防治单位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山东省外企业需通过省外一体化平台验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3、投标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需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师资格,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省建设厅《山东省工程项目监理机构建设标准》(鲁建发【2009】3号文)等规定,跨市(地)监理企业投标拟派项目总监只能承担一个工程项目;本市监理企业投标拟派项目总监承担的在建工程项目不得超过三个(含三个),但需提供同期服务的所有建设单位的书面意见,投标方为有效。4、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报价。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报价。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开标时间变更为:2021年2月2日五、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仲芬 联系方式:13561753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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