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电信规划设计有限责任公司受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泰安市分公司委托就“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泰安市分公司国有林场“天眼护山”项目算法分析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TATT-CG-2021-002)”进行公开比选,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开始发售比选文件,欢迎有意向的潜在参选人前来参加。
一、项目概况
1.1采购内容:为了满足市国有林场和重点林区“天眼护山”监测预警系统服务项目的实施要求,现采购算法分析服务,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
| 产品名称
| 单位
| 数量
| 技术参选
|
1
| 实时数据接入
| 项
| 1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2
| 巡航控制功能
| 项
| 1
|
3
| 设备控制功能
| 项
| 1
|
4
| 火情识别与报警功能
| 项
| 1
|
5
| 火警处警管理
| 项
| 1
|
6
| 区域屏蔽管理
| 项
| 1
|
7
| 火警上报功能
| 项
| 1
|
8
| 录像资源管理及回放
| 项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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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多级管理
| 项
| 1
|
10
| 三维GIS服务
| 项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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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地图数据服务
| 项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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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防火专题数据库服务
| 项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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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位置数据服务
| 项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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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火警管理
| 项
| 1
|
15
| 监控点管理
| 项
| 1
|
16
| 视频预览
| 项
| 1
|
17
| 反向控制
| 项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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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火情精准定位
| 项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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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森林防火辅助决策
| 项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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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森林防火扑救指挥
| 项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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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火情蔓延趋势推演
| 项
| 1
|
22
| 预警预案服务
| 项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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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气象预警监测
| 项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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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灾后评估
| 项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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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移动端应用
| 项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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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GIS授权
| 项
| 1
|
27
| 系统对接
| 项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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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预算金额:412.06万元(含税)。
1.3合同有效期:服务期限为10年。
1.4服务上线要求:自合同签署之日起50日内完成全部服务正式上线。服务期前5年内提供包括但不限于软、硬件免费升级、现场及远程技术支持、故障处理、数据库更新等保证算法正常运行的一切服务。服务期后5年及服务期满后提供软件版本免费更新升级、软件本身漏洞造成的故障免费修复,如需软件维护、功能开发等服务,按照不高于本次采购价格优惠标准执行。
1.5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按照综合排名由高到低选取1名中选人。
二、★资质要求
2.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参选人应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2参选人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商业信誉,2018年1月1日至今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中,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参选人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下载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查询日期为递交参选文件截止日之前,在结果明显处加盖参选人公章)。 经营异常或失信问题已处理、整改完成的除外。
2.3参选人应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且应开具增值税税率为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4参选人应具备本项目承接能力,需提供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其中框架合同以订单时间为准)至少一份同类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必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页、服务内容页等关键页(其中框架合同应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及订单),材料不全无法判定的,不予认可。
2.5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6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参选。
2.7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参选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参选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参选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参选人自2018年1月1日至今有骗取中标行为的;
(5)参选人被列入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总部纪检监察部门“禁止交易企业名单”或被列入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三、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文件将被否决。
四、中选原则
4.1本项目选取一名中选人提供本次所采购的设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初步评审。对所有通过初步评审的参选人进行综合评分,并将综合得分按照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名,综合排名前两名的参选人为本项目的中选候选人。
4.2采购人确定排名第一名的中选候选人为中选人。中选人放弃中选、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比选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选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选条件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委员会提出的中选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选候选人为中选人。
4.3若参选人数量小于3家或通过初步评审的合格参选人数量小于3家时,重新组织公开比选。第二次公开比选公告发布后,如参选人数量仍然小于3家或通过初步评审的合格参选人数量小于3家的,按如下方法处理:
(1)如参选人或通过初步评审的合格参选人为2家时,可继续实施比选采购。
(2)如参选人数量大于1,且通过初步评审的合格参选人仅为1家时,可将公开比选方式直接调整为定向谈判方式,评审委员会应与该合格参选人进行价格谈判,并出具推荐意见。
(3)如参选人为1家时,可将公开比选方式直接调整为定向谈判方式,并由评审委员会与该参选人进行定向谈判。在进行价格谈判前,评审委员会应先对该参选人进行初步评审,如通过初步评审,评审委员会应与该合格参选人进行价格谈判,并出具推荐意见。如该参选人未通过初步评审的,本项目做谈判失败处理。
(4)如参选人或通过初步评审的合格参选人为0家时,本项目变更采购需求或采购方案重新组织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