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1-15
郴州市中玥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汝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的委托,就其汝城县公共服务App开发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政府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内容及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汝城县公共服务App开发项目
2、政府采购编号:汝财采计【2020】265号
采购代理编号:CZZY-CZ-20200041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预算/年(元) | 预算上限值(元) | 代理服务收费最高限价 |
1
| 汝城县公共服务App开发项目
| 1套
| 2418900.00元
| 2418900.00元
| 29000.00
|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说明:应根据采购项目特点选择以下内容):
□强制采购:政府采购实行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优先采购: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支持两型产品。
□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小微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2、配套货物采购进口产品:本采购项目___拒绝__(接受或拒绝)进口产品投标。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要求直接参与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备注:如投标单位所在省市已实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制度改革的,要求提供三证合一后的新《营业执照》副本,可不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1.2要求投标人提供投标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要求投标人提供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含法定代表人和投标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1.3要求投标人提供有效的社保登记证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6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1.4要求投标人提供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复印件逐页加盖公章),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新公司成立不足一年时间的);
1.5根据郴州市财政局文件郴财采[2019]11号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信用湖南”网站(www.credithunan.gov.cn)、湖南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和“信用郴州”网站(xycz.czs.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采取必要方式做好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1.6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投标人特定资格要求:无。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电子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方式
1. 凡符合投标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通过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czggzy.czs.gov.cn/)免费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2、公开招标文件及修改、澄清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应在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czggzy.czs.gov.cn/)中进入"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进行“用户登录”“”“下载文件”操作,逾期将不能获取文件。修改、澄清后的招标文件请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投标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3、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纸质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2月7日上午9:30(北京时间),地点为郴州市市民服务中心4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开标室。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2、开标时间:2021年2月7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郴州市市民服务中心4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开标室。
4、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
5、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6、根据《郴州市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进入开标区域的人员须佩戴好口罩,提供身份证及健康码,实行一进一量一登记。
六、投标保证金:
1、递送投标文件前,投标人须交付投标保证金如下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
2、缴纳时间:2021年2月7日上午9:30前(含),以保证金托管专户到账为准。
3、缴纳方式:
投标人应以银行转账等非现金方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账户缴入到如下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证金。
账户名称: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郴州财兴支行
银行账号:9558831911000033135
未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4、投标保证金咨询部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联系电话:0735-2369518
七、招标文件公告期限:
1、招标文件公告期限:2021年1月18日09时00分至2021年1月22日17时00分止(5个工作日)。
2、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czggzy.czs.gov.cn/)发布。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八、疑问及质疑:
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汝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地 址:郴州市汝城县卢阳大道新行政中心
(3)联系人:佘先生
(4)电话:1887351139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郴州市中玥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地 址:郴州市亿枫翠城6栋A1301室
(3)联系人:唐女士、何女士
(4)邮 编:423000
(5)电 话:18173580520
(6)电子邮箱:75944875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