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
新建茂名至湛江铁路站后工程新建湛江东海岛铁路工程重型起重装置重新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WZ-2020-60
1.招标条件本项目新建湛江东海岛铁路工程已由中国铁路总公司以《铁道部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建湛江东海岛铁路可行性研究的批复》(铁计函〔2012〕161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茂湛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为自有资金,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公司江门工程建设指挥部。本项目重型起重装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2.1项目概况:新建湛江东海岛铁路为东海岛湛江钢铁基地和中科炼化项目的配套工程项目,全长57.31公里,总投资50亿,资本金和贷款各50%,截至2016年5月底开累完成投资19亿,占总投资38%,2014年6月开工、2017年10月竣工,建设工期为3年。新建湛江东海岛铁路由黄略至湛江西段和湛江西至钢厂段两部分组成,第一段从茂湛铁路黄略站引出,西至粤海铁路湛江西站,为茂湛铁路延伸段,双线电气化客货共线铁路,长为17.56公里,速度目标值为200公里/小时,第二段从湛江西站引出,跨通明湾到达东海岛钢铁和炼化基地,为单线普速电气化货运铁路,长为39.75公里,速度目标值为120公里/小时。建设工期为3年。
2.2招标内容:详见公告附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各包件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见附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月16日9时00分至2021年1月20日16时00分,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zggzy.cn),进行线上投标登记购买招标文件。同时将营业执照副本、法人授权书、购买人身份证、汇款凭证以及《投标登记申请表》(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栏目自行下载,按标段/包件分开填写)的彩色盖章扫描件发送到crmscgz03@163.com购买招标文件,线上申请及电子邮件经招标代理确认后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出。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应先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办理详情参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
4.2招标文件每标段(包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将招标文件款电汇、网汇(不接受个人汇款)至下述指定账号,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招标编号及购买标段(包件)号。投标人拟申请多个标段(包件)的,必须分别购买多个标段(包件)的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发票获取:投标人在购买完招标文件后须在中国铁物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www.bidding-crmsc.com.cn)完成注册。注册审核通过后,招标代理将按照“系统管理”公司信息中投标人录入的开票信息开具标书款发票(投标人须及时更新公司信息),待开具成功后,投标人通过“投标管理”中“电票下载”自行下载标书款发票。详细步骤请参考登录页面的《使用手册》。
招标代理账号: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西单支行
开户名称: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7005007
4.3本次招标文件获取仅采用网上形式,不采用现场发售、邮购等方式进行。
4.4原已参与购买过招标文件的本次免费更换。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1年2月8日9时00分至10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2月8日10时00分,递交地点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铁(集团)公司物资采购商务平台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7.联系方式招标人: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江门工程建设指挥部
地址: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三和大道南惠康路3号宏海新城
邮编:529100
联系人:张工
电话:0750-8251972、0750-8251989
传真:0750-8251952
电子邮件:smtlwzb@126.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5号亿达大厦10层1003房
邮编:560000
项目经理:
李剑华(招标师证书编号:09394443909441213)
联系人:郭工、刘工
电话:18127445505
电子邮件:gtsanzu@163.com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西单支行
开户名称:
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7005007
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
江门工程建设指挥部
2021年1月15日
重型起重装置招标公告附表
序号
包件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需求数量
投标人资格条件
招标文件售价(元)
备注
2
包件2
重型起重装置
LQD-V型
组
1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2.许可和认证要求:/
3.生产能力:生产商(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商)须具有本次招标物资设备生产经验,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满足招标人施工进度的要求;
4.财务能力:生产商(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商)须提供最近三年内(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经具备资质的审计单位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5.质量保证能力:生产商(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商)须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及有效版本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6.供货业绩:投标人需提供最近三年内(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维护工器具的供货业绩(包括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复印件);
7.履约信用:投标人近两年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国家铁路行业主管部门或铁路总公司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在评标阶段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8.其他要求:⑴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⑵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2个及2个以上委托代理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