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县两级法院互联网法庭建设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信财磋商采购-2020-162
三、资金财政资金
四、采购需求:
4.1采购内容:市县两级法院互联网法庭建设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4.2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内
4.3服务质量及质保期:合格;1年
五、开评标信息
5.1、开评标日期:2021年1月14日
5.2、开标地点: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一开标厅
5.3、评标地点: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一评标室
六、招标公告2020年12月31日
七、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八、中标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址
成交金额(元)
1
市县两级法院互联网法庭建设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郑州银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中州大道交叉口苏荷公寓
1885000.00
九、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吕争(采购人代表)柴旺 杨静
十、 招标代理服务费:
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规定,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十一、中标公示:
本项目中标公示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上发布。
十二、评标结果公示期
本项目中标公示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示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的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三、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河南省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联 系 人:黄女士
联系电话:0376-6670911
地 址:信阳市羊山新区新五大道附近
代理机构:河南嘉裕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13193899717
地 址:郑州市二七区航海路南、祥云路东2号楼1单元21层210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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